[申請] 政問水桶申訴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23-08-06 23:13:46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政問水桶申訴
判決:水桶120天
判決引用條例 (Gossiping):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2.詳細內容
2.詳細內容
文章代碼:#1ao7AoYg (GossipPicket)
3.附註
已跟版主mother溝通,
但得到的回覆是賴清德、政問、mother就判政問,
接著再去信就得不到回覆了,
所以才來八卦檢舉版申訴。
我的論點有下面幾點:
第一點:我的文章討論內容是關於Vote White, Vote Right抵觸到美國文化的問題,
這個內容討論不屬於任何政治人物或政治議題。
第二點:文章最後舉例的讚手勢,
是任何人都會做過的動作,
雖然我借用了賴清德的照片,
但是我問的是比讚手勢,
並不是問賴清德的事情,
比讚也不是專屬於賴清德,
這張照片換成任何人比讚的手勢都不會改變貼文意義。
針對這篇貼文的回文、推文,
都沒有出現任何賴清德的討論,
由此可見絕大多數的版友都不認為這篇是討論賴清德的議題。
第三點:版規四只有規範討論內容,沒有提到張貼政治人物照片,亦即討論內容才是決定政
問與否的因素。
第四點:既然版規定義時只針對內容討論做規範,而不是規定任何政治人物名字、圖片、象
徵等等都不能出現在文章內,必定有其考量。我也是為字字斟酌版規四的條文來發文,不應
該被判為政問。如果版主認為現在的時空背景需要更嚴格限制,應該先去更改版規才是。
第五點:法律也有罪疑唯輕原則,在版規沒有定義到的部分,不應該判為政問才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