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政問水桶申訴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3-08-07 22:12:23
※ 引述《uavan (ㄚ兵)》之銘言:
: 1.申請項目
: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 政問水桶申訴
: 判決:水桶120天
: 判決引用條例 (Gossiping):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2.詳細內容
: 2.詳細內容
: 文章代碼:#1ao7AoYg (GossipPicket)
: 3.附註
: 已跟版主mother溝通,
: 但得到的回覆是賴清德、政問、mother就判政問,
: 接著再去信就得不到回覆了,
: 所以才來八卦檢舉版申訴。
: 我的論點有下面幾點:
: 第一點:我的文章討論內容是關於Vote White, Vote Right抵觸到美國文化的問題,
: 這個內容討論不屬於任何政治人物或政治議題。
: 第二點:文章最後舉例的讚手勢,
: 是任何人都會做過的動作,
: 雖然我借用了賴清德的照片,
: 但是我問的是比讚手勢,
: 並不是問賴清德的事情,
: 比讚也不是專屬於賴清德,
: 這張照片換成任何人比讚的手勢都不會改變貼文意義。
: 針對這篇貼文的回文、推文,
: 都沒有出現任何賴清德的討論,
: 由此可見絕大多數的版友都不認為這篇是討論賴清德的議題。
: 第三點:版規四只有規範討論內容,沒有提到張貼政治人物照片,亦即討論內容才是決定政
: 問與否的因素。
: 第四點:既然版規定義時只針對內容討論做規範,而不是規定任何政治人物名字、圖片、象
: 徵等等都不能出現在文章內,必定有其考量。我也是為字字斟酌版規四的條文來發文,不應
: 該被判為政問。如果版主認為現在的時空背景需要更嚴格限制,應該先去更改版規才是。
: 第五點:法律也有罪疑唯輕原則,在版規沒有定義到的部分,不應該判為政問才是。
如果台灣人在台灣的言行都要考慮他國的文化,
那比底下這個手勢是不是要去跟義大利、希臘道歉?
https://i.imgur.com/DoB2GuY.jpg
以上是你結尾的內容
雖然照片上有政治人物不一定是政問
就我的解讀是 比手勢的賴清德是不是要跟義大利和希臘道歉?
也許你自己認為本意不是在問賴清德
但你這種問法加上圖片 怎麼看都有點難解釋
這篇換做我的話 我應該不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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