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本版 #1az3rt01 濫用檢舉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3-09-06 20:30:05
※ 引述《ckTHU.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80014 ! 1 9/03 Anonymous. □ [文章] #1ayUPj5l ckTHU 板規四
: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處置。
: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 實名之違規檢舉人,水桶180天。
: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退文。
其實我很好奇
標題 [文章] ckTHU #1ayUPj5l
時間 Fri Sep 1 22:26:45 2023
推 lwt501cx: 未達 政府組織 非政府職務09/02 06:46
1日的檢舉文,在2日結案了
第四條 板務處理標記
‧ 如板主判定該檢舉文未達標準,欲對板主之處置做出不同之解釋,
可再張貼一篇新的檢舉文,並請於新的檢舉文內說明清楚不接受板主說明之理由。
如果不滿結果的話可以再次檢舉
1 + 9/01 Anonymous. □ [文章] ckTHU #1ayUPj5l (GossipPicket)
> 2 + 9/03 Anonymous. □ [文章] #1ayUPj5l ckTHU 板規四 (GossipPicket)
所以3日又有人檢舉了,雖然依然是檢舉同一條卻沒有說明抗議理由
類似案例,以前hateonas申訴過q347,後來就消退文了 #1XtDt-lQ (L_TalkandCha)
即使已經結案了,也不能立刻再依第四條檢舉,要等到5天後嗎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2-09-02 06:46:00
未達 政府組織 非政府職務說明理由或提供新事證 就沒有五天的限制那兩篇明顯是不同人檢舉的 後面的人檢舉時沒檢查到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3-09-06 20:45:00
好吧 請當事檢舉人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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