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依照板規第四條第四點,提出不接受板主判決
原因:
原案已清楚表面,所檢舉案件為 OP,而非新聞來源。
原檢舉之 OP 案並未得到任何處置,板主也沒有解釋
為何 OP 不必處置。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1b9u1uam sohungan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087608.A.930.html
#1b9yREMd chart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105614.A.5A7.html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該系列第一篇新聞為 #1b9ruPdk lycppt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078809.A.9EE.html
被檢舉的那兩篇為 OP
三、違規人名稱:
sohungan 及 ch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