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1bB9I2J- (GossipPicket)
2.詳細內容
我要申訴,這個案件我檢舉的項目,我認為「底層奴」這個詞很明顯帶貶義,又此人稱呼他
人底層奴的時候稱「你們」,所以可以判斷是針對族群,然後是針對台灣的族群。
第七條:〔挑釁、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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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進行言詞侮辱、
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
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但是版主判斷卻是未達,我不解版主判決,所以申訴,希望版主改判around水桶,感謝。
3.附註
我檢舉的內容:
活在自己幻想的不就是你們這些明明只是替歐美打工的台灣底層奴,卻幻想歐美的社會運作
得繞著自己的好惡轉。笑死。
再說一次,如果你們不滿的左派思想可以在歐美獲得話語權,那代表歐美大眾多數人支持他
們。
你們作為台灣底層奴不爽,那可以去美國的論壇跟他們爭論,看看能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