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3-10-29 11:31:38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bFLeZtQ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1bFK_86n goetz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98519587.A.DDA.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849126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板規三
‧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兩周處分
(在結案後 除以上人員 亦不可在檢舉文章串下推文) 20140510
三、違規人名稱:
lulu1305174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推 lulu1305174: 提到塔綠斑案板規要水桶7天,既然沒違規幹嘛要心虛刪10/29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