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本板違規是否有七日期限?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23-12-04 10:17:00
關於本板第三條
第三條 於本板被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兩周處分
。(在結案後 除以上人員 亦不可在檢舉文章串下推文)
是否適用本板第一條?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3-12-04 10:45:00
非當事人不能推文,但如果結案的案可以立刻回文對,非當事人永遠不能推文但你拿兩年前的違規事由來檢舉肯定會被說得不受理得 是讓判決有更彈性的空間,要判決也是可以差八九天就算了,文章太久遠會消失也沒辦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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