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本版 #1bZhi5GE 第二條 濫用檢舉

作者: unknown (ya)   2024-01-01 00:24:06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79906 412/29 Anonymous. □ [文章] #1bZfVhWN godisme73 版規一 惡意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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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Zhi5GE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1bZfVhWN godi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03852805.A.40E.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1583582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處置。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實名之違規檢舉人,水桶180天。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退文。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於站內信板主或於本板實名提供退文佐證後,一篇退文可改為水

180天。
●79895 s 112/29 Anonymous. □ [文章] godisme73 爆卦造謠
●79906 412/29 Anonymous. □ [文章] #1bZfVhWN godisme73 版規一 惡意造謠
推 ubcs: 有人檢舉過囉....檢舉者要不要自己承認 我就不用退文惹QQ" 12/29 20:41
三、違規人名稱: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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