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那篇說板規七應改成單人判決
推文有人說問題出在板主不審 而不是心證
但就本帥看來
檢舉板的問題就是檢舉文過多
有些檢舉文居然檢舉到了十幾次
若五天才能檢舉一次
檢舉十幾次就快2個月了
正常人約個妹子三次約不出來 就該知道是軟釘子了
還約了十幾次的根本..
如果檢舉到下一任 下兩任 板主上台
換個幾任板主心證後再判違規 好像也怪怪的?
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的感覺
所以本帥覺得一直重複檢舉 只會增加檢舉板紊亂 板務困擾
檢舉文變多 板主也不好閱讀 效率就會變差
應該規定同一案件只能檢舉三次就好
而且超過15天的文章/推文 就不得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