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檢舉文只能檢舉三次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04 16:33:37
上面那篇說板規七應改成單人判決
推文有人說問題出在板主不審 而不是心證
但就本帥看來
檢舉板的問題就是檢舉文過多
有些檢舉文居然檢舉到了十幾次
若五天才能檢舉一次
檢舉十幾次就快2個月了
正常人約個妹子三次約不出來 就該知道是軟釘子了
還約了十幾次的根本..
如果檢舉到下一任 下兩任 板主上台
換個幾任板主心證後再判違規 好像也怪怪的?
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的感覺
所以本帥覺得一直重複檢舉 只會增加檢舉板紊亂 板務困擾
檢舉文變多 板主也不好閱讀 效率就會變差
應該規定同一案件只能檢舉三次就好
而且超過15天的文章/推文 就不得檢舉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4-02-04 16:38:00
arsonlolita □ [問題] 檢舉板板規目前還是沒打算變動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04 16:44:00
他那篇跟我這篇是完全相反的想法吧XD他是認為超過14天也應受理 我是認為超過15天就不用以現實生活違規停車來說 也是有規定幾天內檢舉有效正常來說應該像股板那樣 檢舉一次就好 板主一定會審都會有個未達或違規的結果出來 檢舉人也不用重複檢舉 不過八卦板情況特殊 畢竟是一萬多人的看板超過15天未結案的就直接視為未達就好了要不然一直重複檢舉 到下任板主才判違規 也很怪吧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17:28:00
對 有些就是故意放掉了 可能小問題之類原來你第七次被檢舉了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04 17:50:00
跟我個人有沒有被檢舉無關 要找你舊文來檢舉也行目前的制度就是沒意義又會影響審理效率要是有明確違規的 早就直接判了 何需檢舉十幾次這項修改是對所有板友跟板主都好 而非個人要不然你2022被檢舉的 #1YWz4_fd (GossipPicket)也能翻出來再第三次第四次檢舉下去嗎
作者: phitenbieler   2024-02-04 17:58:00
那同時也要限制板主不能跳過不處理當板主的責任不就是處理這些板務還能讓你挑著判的喔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17:59:00
老實講 我認為跳過 真的有點情有可原板主又沒薪水 只有規定每天要水桶幾篇吧?100%處理 真的很不實際
作者: phitenbieler   2024-02-04 18:26:00
不是說要限制檢舉數,那這樣不過分吧不然板規定爽的?沒薪水所以不用執行板規也不去優化?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4-02-04 20:46:00
不是吧,不就是沒結案才要一直檢舉?有些明顯違規還是能拖到重複檢舉多次,規定重複多次優先處理掉不就好了板主沒薪水那為什麼每次都6~8個出來選?要求一下很難?況且現在只規定一周沒達30篇不能請假而已死魚上週才處理9篇,其他3個都達標,根本躺著爽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04 21:56:00
正常來說,沒結案的,應該是版主回頭去處理,但是一直重複發,文章水量就太多,板主反而沒空回頭處理未結案的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24-02-04 21:58:00
不是啊 明明是板主不處理 怎麼會變成錯在檢舉太多次?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1:59:00
板主裝死吧 處理完不就少很多?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22:26:00
你們看藍鳥那篇 為啥檢舉七次 沒人想管因為它可以說不是犯規 所以沒人想去處罰 是不是!八卦板整片的鄭智文 有必要去處理嗎?從去年開始 其實不想管鄭智文 這風氣其實也很棒!簡單講 可以不處理的文 沒人想管 是不是? 也不是壞事應該想看看 這人為啥可以連追七次 就是沒必要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2:30:00
沒犯規不會判未達就好 那些板主只是裝死不處理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22:30:00
懶吧 其實我也是支持政問當然可以嚴抓不處理當然就算了 沒啥好那個的 義務當板主而已love 一起支持板主的自由裁量 好不好!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2:34:00
不要 這些板主當幾次了 覺得累可以不要當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22:35:00
我看得比較是 公正度問題 有無亂判至於每件案子都要桶 我倒是懶得管他們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2:37:00
公正?同樣的案件就有兩種判決欸?給板主心證就好了啦 嘻嘻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22:46:00
我去年發現到2個政問 應該是判錯的 不過無能為力加上最近這2個組長 對政問判斷有問題只有判斷力很強的 可以看出來 像我像todao去年被政問水桶 這絕對判錯哈哈!原來love也被捅了!你要說什麼行為很噁不能直指帳號 大概是這樣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3:07:00
反正八卦越來越奇怪以前沒指名道姓都不會水桶 現在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4 23:08:00
love0504 準備一夏 你下次出來選板主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4 23:09:00
選不上啦 八卦選來選去都這幾人==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4-02-04 23:53:00
不是懶 是有些東西本來就不是非黑即白寫未達就是要很肯定這是未達 不然以後有類似的判違規時 就會被翻以前判未達的出來吵 甚至申訴像字數30個這種 有沒有到30個字就一翻兩瞪眼其他要心證的本來就不好判所以我才說那種檢舉過3次還是判不了的 就視為未達就好了 就像我買東西也會問一下是不是真的要買?想了三次如果都還是覺得非必要 那就不買了代表這個案件沒有讓你很肯定的想要判違規 而且已自問3次 都沒判的話 再檢舉十次就會判了嗎當然也可能十幾次後 很討厭某個ID 就可以判他違規但這就變成板主的挾怨報復了 對板友非福假如你在去年十月被檢舉 檢舉了十多次 今年二月板主看你不爽 又或者換了新板主 看你不爽 就藉此桶你這樣也不合理吧? 甚至還可以累積多篇一點再一起桶說你累積違規三十篇 一共桶個十年之類的所以個人主張 何時違規的就何時桶 十月違規就十月桶十五天的追溯期 超過就算了 避免被濫訴 造成板友跟板主的困擾 現實生活的法律也是有這類規定交通違規檢舉就是七天內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24-02-05 01:19:00
檢舉3次還是判不了 表示沒有很肯定想判未達 就判違規好了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4-02-05 03:39:00
板主有處理還需要檢舉這麼多次?本末倒置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5 07:30:00
某板主說法律歸法律 要心證怎麼不好判?板主自己要有標準啊 總不能一直看人判決吧?
作者: words2012   2024-02-05 13:27:00
不是有七天免責?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真的有人今年犯規 明年才被抓出來水桶的嗎?好像沒看過 如果有 也太明顯的報復love 要出來選 我看看你當多好!!!選上就是要說你會做什麼 不會做什麼講得好像很英明一樣 就算眼也要演得很好那些選不上的 通常政見都亂寫 一副來亂的也就是板主確實可以去找 去年犯規 然後水桶這跟檢舉板其實沒啥關聯只是基本上沒有板主會這樣故意去找麻煩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4-02-05 14:18:00
words2012超過14天板主可以判決啊=="得"不受理的意思 是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這是u板主說的 所以根本就不用特別加這條 直接說檢舉沒有期限就好啦==雖然我很閒 我也不會出來選根本選不上==
作者: shirleyEchi (雪米菓)   2024-02-05 22:19:00
板主的職責是什麼?訂這麼多鬼板規,結果沒人在遵守是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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