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文] #1bp5hMmi iwinlottery 板規7累犯 第2次 1達標

作者: unknown (ya)   2024-02-21 10:13:40
第2次 1達標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 │ 文章代碼(AID): #1bp5hMmi (Gossiping) [ptt.cc] [問卦] 八卦版與現實脫節嚴?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891414.A.C2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
: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 三、違規人名稱:
: iwinlottery
: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 推 iwinlottery: 人渣賤種綠共覺得燒炭的都是特例吧 219.71.202.131 02/14 17:45
作者: diefishfish   2023-02-15 21:20:00
違規
作者: mother (老木)   2024-02-21 10:52:00
okb7again 37d
作者: iwinlottery (我中樂透頭彩)   2024-02-23 11:49:00
請問版主群現在是鼓勵開分身嗎,追溯期到底多長?是要讓匿名人渣賤種蟑螂網軍每天一篇練習如何摸清你們的尺度去檢舉好去排除消滅異己嗎?這樣無限延長水桶還是意思要我早點開新帳號或是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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