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cCvo_l7 zakijudelo 謾罵

作者: unknown (ya)   2024-05-11 12:51:05
※ 引述《zakijudelo.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83894 ~ 2 30 zakijudelo □ [問卦] 能推薦一檔明天會漲停的個股?
: : ┌─────────────────────────────────────┐
: : │ 文章代碼(AID): #1cCvo_l7 (Gossiping) [ptt.cc] [問卦] 能推薦一檔明天會漲?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658495.A.BC7.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30 Ptt幣 │
: : └─────────────────────────────────────┘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 :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 :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 於留言處修改文章,股版蠢人多,版規七,謾罵
: : → antigay44: 告訴你讓你棒康膩? 台灣 05/02 22:04
: : 讓我跟著上車啊
: : 股板蠢人多
: : 劣幣驅逐良幣
: : 只好來這找尋明燈
: : 推 flux: 寒舍,嘻嘻 台中 05/02 22:04
: : 三、違規人名稱:
: : zakijudelo
: 對於原判定結果不服,說明如下:
: 1.八卦板規第7條規定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
: 、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
: 者水桶一年。
: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我原文並未針對特定看板或使用者,只是單純詢問股市相關看法,不符合第7條規定的
: 「文章內容含有...」之規定
: 至於被檢舉的言論,是在推噓文區塊回覆板友時所寫的,因為要讓他知道是在回覆他
: 才會在他底下回應,這程度頂多相當於只能適用"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這規定
: 2.況且,板規所謂的"謾罵" ,依照教育部辭典的解釋是指肆意亂罵
: 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30065&la=0&powerMode=0
: 然而我被指違規的言論,相關批評確實有所本
: 例如:
: (1)先前愚人節有網紅散播不實謠言說巴菲特買回台積電,後來證實是假消息
: 但股板在這段時間卻有人轉貼相關文章來帶風向,還有許多人上當相信了
: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413208
: (2)之前也一堆人帶風向鼓吹購買00940,形成一窩蜂熱潮,結果上市後跌破發行價
: 造成眾多投資人套牢,現在還賠錢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503W0140
: (3)除了上述實例外,股板日常也有許多人在騙人抬轎、接刀,自己再趁機出貨
: 但還是有許多人上當,盲從的事例不勝枚舉
: 種種跡象顯示,我陳述"股板蠢人多",確實符合現實,也是可受公評之事
: 並非肆意亂罵,在評定時也有某位板主認為未達標準,始為正確的認定
: 此外司法上的判例也認為如果綜合前後論述確實有所依據,說人蠢也確實是可受公評之事
: 不會被認為有妨害他人名譽的情況
: https://bit.ly/3Ukkuoo
: 結合上述說明
: 請板主審慎考慮改判
版主們好啊,預祝母親節快樂!
本篇是被檢舉人zakijudelo的第二次回文
想請問一下
原檢舉文那篇是被標註s
後來我第一次以回文的方式申訴
那篇則是標註m
這樣是算定案了?
因為也過了將近一週了
想了解一下處理結果如何
我也好決定後續之應對方式
由於我第一次回文有引用另一個案例
就是某位網友randykaku說人"笨、呆"
認為沒違規
那篇目前也被標註m
所以我主張蠢跟笨一樣意思
應該相同處理
建議的可能方案有三:
1.同時認為我跟randykaku都違規
一併水桶結案
(不過如果認定太過於浮濫
就會變成像現在這樣一些人亂檢舉
搞得你們忙不過來
並且嚴重箝制言論自由
目前的風氣已經跟10年前比已經差很多
標準嚴太多了)
2.選擇性認為randykaku說"笨"沒違規
只有我說"蠢"違規
我就以此定論主張版主的判定有雙標之疑慮
繼續向上申訴
3.認為我跟randykaku都沒違規
同意解禁水桶
麻煩版主解惑一下目前的狀況如何
我也好做後續處理
謝謝!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4-05-11 17:07:00
建議你申訴到L_TalkandCha寄信給diefishfish和ubcs做溝通證據
作者: zakijudelo (阿爾~法~)   2024-05-11 17:25:00
好的,謝謝
作者: diefishfish   2024-05-13 10:17:00
可。O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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