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1cLMepmV 申請共同裁定

作者: unknown (ya)   2024-05-30 15:18:59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申請非濫用爆掛和已附舉證責任
2.詳細內容
由於被檢舉文章已經被刪掉的,所以這是我用網頁版截圖下來
https://imgur.com/pvJHSEr
https://imgur.com/ILVOYof
1.針對爆掛的定義是【爆卦內容須為不為眾人得知的秘辛或是親身經歷、親見親聞,
 或轉錄內容主旨為實質爆料、揭發性質, (天災人禍重大意外/緋聞/醜聞/重大賽事/
揭發社會或影響多數人之不公義情事)等重大爆卦才可使用。】
我發文的內容是民進黨發言人在影片中先針對肉搜表達譴責,但後來又出言袒護
做出肉搜與更過激行為引導他人去肉搜的朋友,這種挺瞎挺表現的譴責,並以有關係就
沒關係作為評價。
我認為一個執政黨握有龐大的政治資源跟能量,而發言人又代表政黨對外的言詞,因為
這位發言人出言袒護有肉搜與引導他人去肉搜這兩種行為,是對社會影響巨大的不公義
情事,同時這兩段影片觀看至今分別是1.2萬與4.6萬(發文當下更少),也算是不為眾人
所知,因此用爆掛的方式發文。
2.舉證責任
這點先前已經與mother版主站內信申訴過,mother版主任為由於我的標題就寫"民進黨發言
人挺肉搜是吧",以及內文提到挺肉搜還有影片中的吳崢並沒有親口說出這三個字,所以
判定我是造謠。
於標題的部分請容我說明,是吧二字結尾義指對前述不能確定,因此我PO文標題也有將
事實(影片)曝光,聽取眾人想法的部分,即我雖然如此認定,但也在尋求他人贊同。
接著進入本文,我開篇第一句話便是在質疑吳崢在知道4X貓的行為後居然還發言為他開脫
,可以明確知道我的主旨就是在於這種開脫的行為。
然後我PO出該節目剪輯的片段,裡面吳崢親口說出他不支持肉搜行為,也是在強調我的
文章主體並非他支不支持肉搜,而是他去替4X貓找藉口開脫這回事。
(約在第一段影片的1:18~20秒,他親口說出不支持)
然後下面貼出完整影片並告知時間點從52:53開始看見許甫拿出4X貓肉搜跟引導他人肉搜
的證據後所說的發言。
藉此進入我開篇第一句話所說的部份,吳崢在替做這種行為的人開脫。
該片段中,吳崢先以4X貓沒有寫出肉搜之人的完整資料回道:「他說他沒有寫出來啊。」
許甫繼續唸出4X貓的文章內容:「誰誰的兒子是怎麼樣,身分證第幾碼,財產申報處也可以
看到他的喔,然後你可以花10塊錢去找。他說他沒寫出來,但他教大家我們方法是怎樣的
,我沒想出來,你們照我的方法去就可以肉搜到他了。」
此處已經十分明顯點出4X貓的不妥行為,然後吳崢的回應是:「這個找人的地籍、地籍
查詢的方法,因為包含黃國昌之前有財產登記他兒子名下....」(被打斷)
許甫:「不是,你又混淆了,我們剛剛的問題是4X貓有沒有教網友去肉搜?」
中間吳崢有說話,但聽不清內容也不是在道歉跟譴責,後來又補了以下這句話。
吳崢:「是他的房產,這是一個公開的資訊。」
這段在這裡告一個段落,mother版主可能認為吳崢沒有親口說出挺肉搜這句話,所以就
不是挺肉搜,但我個人以為他的行為跟言行都是在挺做出這種行為的4X貓,也就是我開頭
所說的那句話,還有第二段所說的有關係就沒關係。
這邊容我複製小段原文【這種話講出來是什麼意思?只要跟你民進黨有關係就沒關係?
肉搜別人小孩都可以挺?的確是公開資訊,但你要花10元去查,但天底下有多少人會沒特
別目的花錢去查別人家孩子的資料?不譴責就算了還瞎挺......以前只覺得這個人廢,現
在是覺得噁心了。】
如果我單純認定吳崢挺肉搜,那內文並不需要特別點出"肉搜別人小孩都可以挺"這件事,
因為肉搜黃國昌也是肉搜,以及後面的"不譴責就算了還瞎挺",由於第一個影片吳崢已經
明確指出自己不支持肉搜,所以我才說4X貓這行為不譴責就算了還瞎挺,我想即便是省略
主詞,但應當也很明確能看出關係,畢竟前一句就是在指他肉搜別人孩子的行為。
所以對於他這種矛盾的行為跟言論,都回歸到我標題的那句話:民進黨發言人挺肉搜是吧
這問句上。
  所以對於濫用爆掛這點,我的說詞是民進黨發言人這種行為已經讓我個人感受到深切
的不安與危機,在眼見這件事情沒有被太多人得知的情況下,我認為有必要給大眾知情,
因為發言人的行為在袒護一個肉搜還把自己肉搜方式公布引導他人學習的人,這足以帶給
許多有家庭的人不安。
而對於舉證責任我認為影片就是最好的證據,所有的話跟行為都是他本人做的,或許可以
說他嘴裡沒有講出挺肉搜跟挺肉蒐的人這幾個字,但從他的行為上來看,他非常明確是在
袒護確實找理由在挺,而不是直接跟第一段影片一樣乾脆地說出"不支持"三個字。
(第一段影片會貼出來也是想做個反差)
我認為從吳崢前後不一的言行舉止都能夠證明這點,同時我也有附上影片供閱讀文章的
人自行判斷,而且我的想法跟判斷都是有依據,並非無中生有與造謠。
所以這邊想申請共同裁決,看是否我這篇文真有不妥。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4-05-31 06:16:00
實質上是問卦政問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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