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1c_bY-tT (GossipPicket)
2.詳細內容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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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包含歷任國大代表、省議員)
現任: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黨職人員、鄉鎮市區民代表、鄉鎮市長、經選舉之區長。
競選:競選中之候選人。(村里長需注意是否為競選中之候選人。)
黨內初選之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
於中選會登記連署之參選人。
上述候選或參選之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
初選和連署失敗為退場點,但需注意是否有歷任、現任相關職務。
落日條款:歷任國大、立委、省議員、縣市議員,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之八卦。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政黨政治、各級民代職務。
(政府職務不含村里長,但村里長問卦需注意是否涉及政黨政治和其他違規。)
‧ 不論任何分類的回文,皆受政治問卦之規範。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文章內容涉政治問卦輕微,板主可依情節考量,刪除文章或刪文併水桶警告七天。
‧ 禁止他板轉錄無八卦之政治文章(包含政治FB文章、政黑板文章),違者水桶三個月。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備註只提及「市長」
並無使用疑問句也無政治問卦
卻以「政治問卦」水桶3個月
本人覺得最多也是泛政治標準
並沒有達到「問卦」標準
請板主重新判決
3.附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