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known (ya)
2024-12-03 13:00:44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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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J7lINq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1dI_CRNn 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33065682.A.5F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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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dJPY7Dl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1dI_CRNn 版規七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33138567.A.36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處置。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實名之違規檢舉人,水桶180天。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退文。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於站內信板主或於本板實名提供退文佐證後,一篇退文可改為水
桶180天。
同一篇文章五日內重複檢舉 實名之違規檢舉人,水桶180天。
三、違規人名稱:
SI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