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fvtgbtgb (rfvtgbtgb)》之銘言:
: : 有把握的可以趁機壓制對方,沒把握的就拖時間等警察來
: : 這是給沒練過武術的人的建議
: : 當然是我的話,一腳就把他踢到黏在車廂玻璃上,也就不用那麼費事了
: 如果以台灣的法律
: 這種隨機亂砍人兇手
: 民眾當場擊斃他
: 會有法律刑責問題嗎??
要看情況
1.犯人拿刀衝過來,你拿滅火器丟過去砸到他頭死了 => 沒事
2.犯人被砸到頭倒地上不省人事,你拿滅火器補刀往腦袋砸 => 有事
端看你攻擊時對方是否還有攻擊意圖或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