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sicD (音樂D)
2014-05-21 20:26:49※ 引述《aa3ch (啥利破特)》之銘言:
: 我不是廢死聯盟的,我無法他們講話
: 我支持廢死,只是廢死聯盟講的話常常連我都傻眼
: 而是對於犯罪被害人和家屬給予更實質的補償
: 我支持廢死不是基於加害人的人權,而是基於更多被害人的人權
: 包含了被殺人犯殺害的被害人,也包含了被司法殺害的被害人
: 人不吃飯會死,國家沒有死刑,難道會亡國嗎?
: 要降低犯罪率有很多更有效的方法,也有很多層面要做
恕刪
對於死刑執行、司法誤判、社會嚇阻力之間,私以為最大的平衡是「鞭刑」
我目前支持死刑,是從嚇阻力的這個部份出發
(當然要搭配更合理的司法審判)
但是如果有一天,政府說:廢除死刑、改用鞭刑
我第一個跳出來支持
前文提到的「給被害者更多的補償」
請問今天有人打了你一頓,然後說我給你醫藥費、精神補貼
你同意嗎?如果同意,那麼司法是不是就不該介入死鬥模式?(反正兩人都簽署了協定)
不是這樣的阿,生者要的是「公義」,而不是「補償」
(人都被殺了,補的回天倫之樂?)
國家沒有死刑的確不會亡國,就像教育不能體罰一樣可以繼續教學生
不過嚇阻力呢?
所以我支持改鞭刑!
1.嚇阻力夠
只要是符合目前死刑量度的判決,一律改用每月三鞭/五鞭之類的量度
執行無上限(等同無期徒刑)
每月不間斷的痛苦,可以撫慰被害人家屬的內心
又可以有強大的嚇阻力(就是要你要生不得,要死不能)
有犯意之前,大家都會先想想20年的每月受刑,是不是值得?
2.不怕誤判
司法會有「人」的漏洞,但是由於執行鞭刑的日數頗長
一旦發現冤獄,可以進行補償
並且可以追溯中間經手人員的錯誤(當然補償從這邊扣阿)
3.不會死人
不過我想人權組織還是會跳出來說「鞭刑不符合人權」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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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改用鞭刑(目前死刑相關裁量,不涉及一般微罪)
你講好或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