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嫌父母痛心 嘆全家毀了

作者: wen17 (祭祀風的人類)   2014-05-22 02:18:29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法律的根本是什麼? 保護無辜的人盡可能的避免傷害
為了這種人留著死刑 只要沒辦法界定100%準確的何謂罪證確鑿
下次就會有人因為所謂的罪證確鑿被冤殺
我寧可每年掏出不到$50去養這些__的命 避免某天真的有人因為誤判而死
生命刑是無可補償的
所以請用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
看推文就知道為什麼一堆人只能被騙
不養這些__的機會成本就是幾十年內起碼有一個人被冤殺
你良心過的去那你就選不付吧...
作者: SmallAnt (我只是小螞蟻)   2014-05-22 02:20:00
你願意養 我沒說我願意阿 廢死聯盟出錢養我就沒意見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4-05-22 02:20:00
你可以去吃屎了
作者: Herojojo (英雄啾啾)   2014-05-22 02:21:00
喔,下去領50,徵文比賽參加獎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2 02:21:00
真的一輩子再說吧 假釋出來再來一次你負責嗎?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4-05-22 02:21:00
真希望被殺的是你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5-22 02:21:00
今天這件完全不會有冤殺 沒有任何冤枉的成份 怕了吧
作者: a9113332708 (天獸人)   2014-05-22 02:21:00
我不願意養廢物啊 抱歉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5-22 02:22:00
還是要說被超靈體附身 才揮刀殺四人 傷二十餘人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2 02:24:00
現在就還是有假釋啊 沒假釋再說
作者: s155010 (小六)   2014-05-22 02:25:00
我寧願一年花幾萬養寵物也不想花50塊養這種______。
作者: JizzOn56Face (新竹怎麼沒夜市)   2014-05-22 02:26:00
單針對這事件來看,絕沒冤枉
作者: Phebe211 (喔耶)   2014-05-22 02:27:00
今天死的是你愛的人,你還會看這麼開嗎?
作者: kroyx ( )   2014-05-22 02:27:00
但是我不想掏這50 麻煩你全付了
作者: garywu3   2014-05-22 02:31:00
如果是不怕死的行為人死刑無嚇阻作用,因此不可假釋的無期刑是一種保障人權的方法?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5-22 02:31:00
所以這個誤判的點在哪?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2 02:34:00
換個方向 如果是有人想一輩子吃免錢牢飯而殺人呢?
作者: sunday1991 ( )   2014-05-22 02:35:00
我也覺得推崇死刑 萬一被誤判 很嚴重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2 02:35:00
我認同不可假釋>死刑>可以假釋 但請 去 修 法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2 02:36:00
現存法律最好處置方式就是死刑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2 02:37:00
那那個台南湯姆熊殺男童的......
作者: sunday1991 ( )   2014-05-22 02:38:00
原PO的確指出了癥結點!
作者: a9113332708 (天獸人)   2014-05-22 02:58:00
這次案件還要界定什麼?搞不懂
作者: ooicq (icq)   2014-05-22 03:00:00
以後有人不敢自殺想吃免錢牢飯就隨便殺人,這樣社會不會更亂?
作者: ss7916125 (小新)   2014-05-22 03:20:00
等哪天遇害的是你親朋好友 你就說不出這種話了
作者: carol801223 (介介)   2014-05-22 03:51:00
我自己都養不起了 還跟你一起養廢物?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2014-05-22 08:00:00
加油好嗎?
作者: bobee (剝筆)   2014-05-22 11:28:00
付錢養這些罪犯也是一種社會贖罪 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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