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tess (小分 客讓 勝分差6)》之銘言:
: ※ 引述《Tae520 (優文製造機)》之銘言:
: : ok我是覺得這種完全無悔意的瘋子根本也不用審了吧?
: : 一個禮拜之內馬上處死不就好了?
: : 到底還要拖什麼呢?
: : 三條無辜的生命換一條命都還便宜牠了
: : R.I.P
: 台灣法律 要必須判定 死者是哪一刀致死 兇手有沒有意圖至死者於死
: 這樣才能定罪
: 之前有一個富家子弟 瘋狂狂砍女友2百多刀
: 還在訴訟 甚至可以交保
: 原因就在於 那個富家子弟 請到的律師很厲害
: 一直在執卓於 是哪一刀至女友死亡
: ...
: 到現在還在外面 交女友 自拍..
臺灣是講人權的國家
不可以隨便叛死罪
要有200%的證據證明真的該判死刑才會考慮
在程序托一下獲特赦一下
目標是達到執行死刑為0
因為台灣是全世界最重視人權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