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fTV (法師)
2014-05-22 14:33:03我把我今天的quota最後一篇就寫在這裡啦
還有人說我沒帶髒字或國罵~大家聽不懂
要廢死的麻煩先從我這個語焉不詳,只會在卷宗上靠北的白癡屍體上面踩過去
over my dead body啦
行文前先希望 李茂生教授受傷快快好,聽說傷可見骨,阿娘喂~~
至於連點道理或詭辯都講不出來的也歡迎
剛好讓大家看看那個帳號後面的腦袋有多麼高等,
支持廢死的人常講幾個
第一個,死刑的不可逆,侵害的生命法益無法在事後挽救
這我要說,你白__呀?!
那永久監禁不得假釋侵害的自由法益就可以挽救嗎?
錢喔?
你把一個人從18歲關到75歲,然後發現,阿~不好意思~你是冤案
這裡是我賠給你的一億零四百萬元
去enjoy your life~~~啾咪
操!有個屁用?
連雞巴都不會翹是要拿一億去騙小女孩看金魚然後再進去牢裡一次嗎?
我說過了,笨蛋,重點在於冤獄
第二個,刑法的限縮性及嚴謹度不可能百分之百,人不是神,不該剝奪他人的生命
這我得說,你他媽智__呀?!
這根本就是死刑浮濫的問題,而不是死刑不該存在的問題
打開wiki 查詢台灣死刑犯
會被判死刑只有三種
1. 冤死
2. 罪不至死
3. 罪該萬死
你們該防止的是1 & 2
而不是連3的這種人也因為你們廢除死刑而躲進保護傘裡
有沒有100% 就是你幹的這回事?
很多人不敢說有,
有呀,怎麼會有不是100%你幹的這回事
難道我們現在要爭論鄭捷其實沒殺人?
殺人的是有人戴他面具殺了人,然後時間暫停之後把真正的鄭捷抓出來
所以大家制服的就是那個莫名其妙昏迷醒來之後發現被當成殺人魔的真。鄭捷?
我說了,笨蛋,該討論的是死刑定讞的浮濫
而不是死刑不應該存在
你說蘇建和案,證據都被一堆條子踩來踩去
疑問性的噴灑血跡也證明不太可能三人犯案
是你法官,為什麼這樣還能判死刑?
為什麼不是修改制度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你會說,那是不是以後沒有直接證據的都不用判死刑了?
不是,
而是死刑的定讞應該要有法界、學界、理界,如同人民觀審制般
(我只有講如同~不要跟我講人民觀審制的缺點)
死刑,要判,你找顧立雄律師呀、找 李茂生教授呀(pd師前面需空白尊稱)
找他們來論述法學疑點呀?
在沒有直接證據下就不該被判死刑呀,這樣的人就判終身監禁呀?
為什麼為了保護1,2,而保護了3?
根本就是"判"死刑的方式不對,而不是"死刑"這回事不對
第三,就是我講的,不該廢死,而是像第二點說的,讓死刑不容易被判下來
康德說過,《道德形上學之基礎》:「謀殺者必須死。
在司法體制中沒有任何其他的刑罰方式能夠滿足正義的要求。
無論活著如何痛苦,其價值遠超過死亡,二者無法相提並論。私人復仇無
法平衡謀殺犯罪在正義上的虧欠,唯有透過司法體系處決罪犯,才能夠達到平衡。」
被你殺掉的人一定是冤,
而且永遠不能翻案,
那你憑什麼享有不死的權利?
權利是相對,不是絕對!
第四,再來有人說死刑沒有嚇止力,
我說,你他媽低__喔?
根本就不是廢死所說,你看,有死刑呀,怎麼還是有殺人案?你看,死刑沒有嚇阻力
或者,古代死刑更多樣化呀,你看,殺人者有更低嗎?
唉,腦子動一下~動一下嘛,
前者,台灣若沒有死刑,會如同南韓一樣
南韓已經12年沒有執行死刑了,殺人犯攀高了32%
後者,你該討論的是古時候法治跟社會安定~民眾溫飽~為食殺人
及追查犯人的困難程度,造成殺人者眾
根本都是不應該廢除死刑的正面例子
就是死刑絕對有正面嚇阻力,廢除死刑的傢伙不用急著說劊子手手上染血
台南市曾文欽虐殺11歲孩童十一歲男童
就是因為有你們推波助瀾,
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的心態才敢犯案
你們先去把你手上的男童鮮血洗乾淨再來回文,
還有,沒辦法論述觀點的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謝謝
今天quota用完了,下面開放自由射擊拎北,拎北新竹執業__師(不要人肉我)
人渣看多了,我才是在救台灣人免於生命被剝奪的恐懼
先over my dead body再來談廢死
作者:
ponwho (教練我想打球)
2014-05-22 14:35:00看完給推 跟我看法蠻一致的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37:00你這論點我認同 挺死刑的應該也不會接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37:00
當然有人為了死犯案 但跟為了無期徒刑犯案的哪個多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2 14:37:00把所有國家的死刑犯全部丟去南極陪企鵝!!!
作者: NTUSTNTU (黑糖刨冰) 2014-05-22 14:37:00
優文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38:00不果挺死刑的人還是覺得他該死 法官就算判無期還是會哭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38:00
為何論點不是 沒直接證據的不能判死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39:00
這就是一些人的神奇之處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4:40:00
執業法師?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4-05-22 14:41:00廢死聯盟本來就一堆自我滿足的,等等會說價值觀不同來逃避。
作者:
BBSIRIS (Miss麥)
2014-05-22 14:41:00今日第一推送給你!
作者: sunrize1435 (似懂非懂) 2014-05-22 14:42:00
客觀論述 期待有廢死來戰你 拿爆米花坐等好戲
作者: SPAEK (小雞) 2014-05-22 14:43:00
推 而且有死刑就很野蠻也頗有趣的觀點 誰這麼偉大可以定義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43:00
廢死盟改成冤獄盟 我馬上力挺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43:00
吠死不敢戰這論述 這論點我好幾年前就拿來打吠死的臉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44:00
不過廢死的主力不是冤獄議題 是死刑很慘忍議題
作者: kaelaluv (WoW) 2014-05-22 14:44:00
推
明明現在就還有死刑 講的好像捷運殺人案不會再發生一樣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44:00
每人支持吠死的遇到這論述都只能哭著回去找媽媽
作者:
toroayu (用溫柔包覆勇敢)
2014-05-22 14:44:00推!
我百分之百承認會縱放第三類的人,但是我不認為改制度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47:00實務上鄭捷這種的少之又少,真的如此也很接近廢死了
超級支持 因為這種情況法官檢察官就是神 不可能判錯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48:00結果一堆覺得就算誤判也要槍斃的也來推這篇文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2 14:48:00
所以說 怎樣要被判死刑? 殺1個人? 殺10個人? 馬英九?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5-22 14:48:00推這篇,我的想法完全相同!而且假釋制度要更嚴格!!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49:00真正討論核心的問題都會被淹沒
作者:
mhkt (人生總是起起伏伏)
2014-05-22 14:49:00推一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4:49:00戰力高強,廢死根本都捨本逐末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2 14:50:00lkj版友:將死刑(極重大刑案)犯人褫奪公權驅逐出境如何?
作者:
neos042 (neos)
2014-05-22 14:50:00不錯
作者:
ulazure (藍夜)
2014-05-22 14:51:00推
作者: zergtide 2014-05-22 14:51:00
想法接近 不是死刑的問題 是判刑的問題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5-22 14:52:00
為何不能搞成接近廢死但非廢死呢 成立冤獄盟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4:52:00又看到有人在講法官不是神了,這案你生出1%冤案性我就廢死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2 14:53:00
問題是這案子也不一定會被判死刑吧XDD
作者: netqaq (雨該停了) 2014-05-22 14:54:00
dnek被你放出來的無期者有1%的殺人率我就死刑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55:00所以為了殺鄭捷,將來再來個江國慶也沒關係囉?死刑又不是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56:00為了他設的制度
作者: lingying 2014-05-22 14:58:00
推!
回應ptrpan板友那也要有人收 不過我覺得你這觀點好新奇
真正有學養的人討論事情不會像您這種語氣不論是您舉的李茂生教授 或顧立雄律師 或其他學者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5:00:00這就是沒在看懂原po的意思,重點在審判程序非死刑,而罪證確鑿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00:00語帶髒字是不好 但不代表他講的是錯的 人各有想法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01:00推文裡有人總是覺得是別人的錯,真有趣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5:01:00是存在的,至少這案子就是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5:02:00然後開始攻擊別人講話不禮貌了,還真似曾相識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05-22 15:03:00分析有條理 推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2 15:07:00lkj版友:公海、無人島、目前無國家佔領的南極等等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4-05-22 15:08:00戰力強,邏輯清晰;廢死支持者請加強論述。
作者: z3728 (古菲) 2014-05-22 15:08:00
推
好吧 認真看完你的文 覺得講的還挺有道理,只是常常1&2還
我本來也認為要被判死刑基本上都是很明確 直到上次...
作者: LynnLynnLynn 2014-05-22 15:10:00
推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5:10:00
沒錯 所以我才一直說 現在的吠死團體根本不是真心廢死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5:11:00
他們只是拿廢死出來沽名釣譽而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3:00被冤者就算沒被判死 被關在牢裡這麼久 人生都廢了與死無別
作者:
GunHam (槍.火腿)
2014-05-22 15:15:00沒有終身監禁還讓死刑不容易判 只是讓更多惡人出獄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4-05-22 15:15:00人家說的有道理無法反駁,只能找小地方挑毛病喔 好可憐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6:00我覺得不要隨便假釋才是真的 一堆出來再次犯案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16:00冤案怎麼不能避免,廢除所以法律就可以了,就跟廢除死刑一樣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7:00不過有案例是才剛出來就再次犯案 別人都來不及歧視哩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4-05-22 15:17:00
推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8:00面對殺人犯強姦犯的歧視是→擔心自己受害所以不敢靠近這是人之常情吧= =
法官量刑就是要合乎論理法則 沒什麼人一定要重判處死的不要法官說得好像跟鄉民一樣嗜血
作者:
GunHam (槍.火腿)
2014-05-22 15:19:00死刑對鄭捷反而是一種解脫
作者:
GunHam (槍.火腿)
2014-05-22 15:20:00讓鄭捷在監獄裡老死才痛苦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21:00除非鄭的精神狀況很異常了 否則死前還是會很害怕吧
超好文,我也認為問題在於減少冤案,不是廢除死刑制度
作者:
leokuang (kuang)
2014-05-22 15:22:00自己都承認會讓獸行人生不如死是不是代表終生監禁比死刑更好
作者:
GunHam (槍.火腿)
2014-05-22 15:25:00沒有理解能力的才會漏字閱讀 可能連閱讀能力也欠缺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26:00放大絕了,看推文真有趣
作者: Trowa179 2014-05-22 15:28:00
推你一個,還好沒跟廢盟那群律師同流合汙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31:00所以是沒死刑就不會有人殺人就對了?
殺人案增加和廢死有因果關係?10年可以發生的原因太多了人民殺人=該死 政府殺人=合法 對否?
作者:
yauger (yauger^^)
2014-05-22 15:36:00推!!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36:00殺人案跟廢死沒有關係,那跟死刑有什麼關係?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38:00廢死盟也無法證明死刑對每個犯罪者或潛伏者沒嚇阻作用但確實有因為害怕死刑而招罪的案例(非冤罪)
作者: love830819 (夜宵楓) 2014-05-22 15:41:00
推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4-05-22 15:42:00看下來還是原PO戰力強多了,廢死的不要躲在推文裡,發文反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4-05-22 15:43:00駁,拿出論述來說服大家好嗎?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45:00既然覺得判不判死刑跟會不會發生殺人案根本沒關係,那怎麼會說出“有死刑還不是發生捷運殺人案,有用?”的話來
人民授權政府有依法納稅的權力 有授權政府殺人的權利嗎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47:00法律本來就是人民授權讓政府用來管理國家保護人民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48:00既然這麼在意人民授權 現在是要人民大公投嗎
作者:
katsumi32 (老梗算什麼 我只知道經典)
2014-05-22 15:49:00推 好文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50:00廢死團應該要致力於終身監禁不假釋這條路 才有機會廢死刑
行政程序講究比例原則 能有損害較輕的 為什麼要死刑
所以死刑是否有憲法依據 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還是無解
XieXie9527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的審判制度都不會出錯
死刑牽扯太廣 小弟也沒把握說的完整 還是鍵盤法官就好
還有一點 已廢死的歐洲國家 殺人犯百分比並沒有因此下降
反終身監禁是因為跟死刑無異 假如犯人知道自己無出獄
如果廢死或不廢死 殺人者不會變少 寧願還有這最後一步
若死刑還需討論比例原則而認為死太便宜 廢死不就超爽?
更何況只判終生監 時間一長 "一群虐殺犯" 關在一起你不會怕他們因為自己出不去 哪天一起爆動逃出去?
而且我記得就算無期徒刑 還是會有假釋的一天 不怕再來?
若判終生監 那就回到我上一個問題了 對喪心病狂 怎解?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6:23:00v大,因為怕照成嶽卒額外的風險而反對終身監禁,那怎麼不擔心他們出去後對社會大眾造成的風險呢?
人不是想放就放出去啊 當然會有經過評估 雖然不准 = =但增加的風險是確定會有的
那你不就又打到自己的點 如果評估不過 換獄卒倒楣?評估過了 社會大眾倒楣 .... 怎樣都對喪心病狂無解= =
原PO講的感覺不是廢死 而是台灣的廢死聯盟因為廢死的原意跟原PO理念很接近 降低冤獄為核心
沒錯 根本就是防冤獄聯盟 因為他們主要怕的就是冤獄
作者: ccahr (Ching) 2014-05-22 16:45:00
推這篇。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5-22 16:46:00戰力夠強,打爆廢死的臉
如果原PO的"那群人"是指台灣廢死聯盟那我舉雙手同意但就我稍微讀過的幾篇文章 我認識的廢死理念跟台灣廢死聯盟 差距挺大的
作者: basslife (hitagi) 2014-05-22 17:02:00
沒錯 這個案子根本罪證確鑿 廢死根本無話可說
作者: basslife (hitagi) 2014-05-22 17:03:00
因為根本沒有冤案的可能性
作者:
ssguava (passerby)
2014-05-22 17:03:00推
因有冤案而廢死刑 跟有交通事故而禁止開車 邏輯無異...
看了上面某位噓文的...真的一直在自己打自己= =
好吧 我只好成為防冤獄協會的第一任會長了最好是勒(翻桌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5-22 17:58:00南韓殺人犯升高的資料來源在哪?
作者:
pTTer00 (紅茶拿鐵)
2014-05-22 17:59:00廢死的國家那麼多,有其他研究可以證明死刑能夠嚇阻犯罪嗎?
作者:
Sumino (DreamBreaker)
2014-05-22 17:59:00中肯 廢死你們戰態度就輸了 只有理虧才會在那戰態度XD
作者: anoano0811 2014-05-22 18:09:00
這篇真的深得我心
作者:
BoA60282 (Dalshabet大發!)
2014-05-22 18:36:00清明~
作者: kkenex (kenny) 2014-05-22 19:24:00
推
作者:
Yasoka (夜想花)
2014-05-22 19:46:00好文
作者:
bearching (Pandora`s Box)
2014-05-22 20:37:00推 有很多疑問都解開了 論述非常清楚
作者:
jodawa (jodaway)
2014-05-22 21:27:00大推這篇啊! 我認為不但該廢死,而且可以有比死刑更嚇人的
作者:
jodawa (jodaway)
2014-05-22 21:31:00刑罰。講錯了 不該廢死...
作者:
Maziger (愛的一發)
2014-05-22 22:08:00"人沒有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力" 這種宗教論點都能來出來戰 還
作者:
Maziger (愛的一發)
2014-05-22 22:09:00自以為放聖光哩 自由推到極端無政府主義 連法律約束都不允
作者:
sizumaru (8-BALL)
2014-05-22 22:09:00淺顯易懂
作者:
Maziger (愛的一發)
2014-05-22 22:10:00許 要嘴砲誰不會
作者:
Maziger (愛的一發)
2014-05-22 22:11:00原PO最後一段 新聞報過幾個殺人犯落網開口就是問"會不會判
作者:
Maziger (愛的一發)
2014-05-22 22:12:00死刑?" 最好是沒恫嚇作用 說給鬼聽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14-05-22 23:03:00部分認同 因為有些會犯下殺人罪的 根本不怕死....這次的事情就很明顯了
作者:
Peach99 (peach)
2014-05-22 23:08:00邏輯清楚推
挖原PO好厲害!!!!!思緒超清晰的!!!!!!推推~~~
作者:
charooo (恰蘿)
2014-05-22 23:57:00推
作者: KazumiLin 2014-05-23 13:17:00
看完心情舒爽~大推!
感謝RfTV大的完整論述。能否授權我轉貼全文於個人fb?
作者: key780125 (Kaze) 2014-05-23 18:22:00
我同意不該廢死 但現在的過度激烈的輿論和新聞坦白說也
作者: key780125 (Kaze) 2014-05-23 18:23:00
無濟於事 只是讓社會籠罩在暴戾之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