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檢察官蒐集了所有的證據對鄭嫌提出告訴 求處死刑
法官認為鄭嫌罪大惡極 應有永遠與社會隔離之必要
雖然鄭嫌因為恐懼死亡而表示悔意 向被害者與被害者家屬道歉
但純屬於逃離死刑的方法因此不予採納
判處死刑
三審定讞
隔月執行死刑
執法員警脫著腿軟的鄭嫌至刑場
此時鄭嫌雖然嘴上說出了再多的對不起
表示出再多的懊悔也已經無法挽回他所犯下的過錯與失去的生命
清晨時分
碰碰的兩聲槍聲響起
鄭嫌伏法
同時太陽也開始升起
正義獲得伸張的這一天
台灣人民也走出了傷痛
這是我覺得可以讓全台灣最多人民走出傷痛的方法
不知道廢死聯盟有何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