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不是廢死聯盟 有些話想說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5-22 15:21:42
※ 引述《blackwoods (黑森林)》之銘言:
: ※ 引述《Robot2 (R2)》之銘言:
: : 好 退一萬步來講
: : 今天這個隨機砍人案 不可能會有枉死的機會
: : 如果他被判死刑 你還有什麼理由廢死?
: 理由還是一樣 生命不可回復
: 也許會說 蛤? 有啥關聯 他都證據確鑿了耶
: 請注意 現在談的是系統性制度性問題 不是個案
死刑的存在就是針對個案
在法理上每個案件都是個案
因為不會有一模一樣的案件
: 本案證據確鑿沒錯 請問剩下目前包括審理中的幾十個案件
: 您是否都一一認真審視過所有卷證 全程參與審判?
所以呢?
那幾十個案件是不是證據確鑿就很重要
如果你不能明確的講說 現在針對這個個案判死刑會有問題
那就承認了死刑是有必要存在的
連你這種反對死刑的人,都可以講出這個案件沒啥冤枉空間
那麼若死刑只執行在這種罪證確鑿的案件中,又有何不可?
而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將制度建立成
每個死刑案件都沒啥爭議才會執行
而不是不管案件是否確鑿,人權團體都去吵去鬧
因為所有案件都吵都鬧的結果,會降低自身團體提出質疑的可信度
反而達不到要追求的目的
: 所以還是回到最初 您認為 生命不可回復性這件事有多重要
: 重要到寧可 錯放一百切莫錯殺一人
: 還是 寧可錯殺一百切莫錯放一人
: 可能很多人被偉大中華文化洗腦
: 認為後者比較符合"國家""社會""大眾"的利益吧
寧可錯放100不可錯殺一人
相反面,並不是
寧可錯殺一百切莫錯放一人
因為嚴謹的確認制度,本身就一定會有錯放的空間
贊成死刑者並非認為絕不能錯放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2 15:27:00
會繼續跳針反正冤案就是不能避免跟法官不是神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5:34:00
廢死的人也不是只有那團體一種立場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7:23:00
你前提就錯了,死刑並沒有一個個案標準衡量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7:25:00
制度上僅僅說有死刑可以用,而不是說像鄭捷這樣才要判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7:26:00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7:29:00
死刑存在的好處是可以適用在鄭捷身上,但壞處就是其他狀況也有可能適用死刑,不能說死刑是為了鄭捷"這種人"而設的,這樣反而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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