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部分人的sop吧
出事的時候通常都以下幾種情況
沒受傷的情況下
1.怪老師沒教好
2.怪朋友帶壞他
當事人也受傷的情況下
1.在現場掛掉 怪現場人員沒處理好
2.在救護車上掛掉 怪救護車開太慢
3.在醫院掛掉 怪醫生醫術不好
但現在沒受傷 旁邊沒朋友 沒老師 好了 沒得怪了
開始在來牽拖其他 遊戲就是其中一個選項
再來看看到時被判死刑
會不會有人出來說就是因為台灣有死刑 該罪犯才用者種方式尋死
都是台灣司法害了那四個受害者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的錯就是了...
※ 引述《TinyMaster (台泥大屍)》之銘言:
: 以一個20歲的人來說
: 玩遊戲大概10年
: 能接觸到的類殺人遊戲大概5年
: 英雄聯盟 信長說是殺人遊戲會不會太扯
: 有模仿的趨勢?
: 所以殺人犯在砍人前要喊:毫髮無傷?
: 拿槍要喊三段戰法?
: 跟家人接觸時間 從懂事起碼16年
: 在學生活10年
: 每個人都知道 影響一個人最深的
: 1.家庭
: 2.學校(同儕)
: 既然如此 為什麼一群____
: 第一個矛頭指向不是指向自己 而是電玩
: 到底關電玩什麼屁事
: 要不要乾脆說神奇寶貝是殺動物遊戲
: 拔方吉是殺植物遊戲
: 切水果是殺水果遊戲
: 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