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kt (低調)
2014-05-22 16:51:41※ 引述《k11922299 (Sunny)》之銘言:
: 昨天發生的捷運殺人事件
: 目前往生者要在板橋殯儀館解剖化驗
: 看到家屬痛哭說不要解剖化驗
: 但檢察官好像說需要解剖化驗才能用法律治罪
: 人犯已抓到,證據也有,證人也有,這樣真的需要解剖嘛?
: 生前被刀割,往生還要被割,若我是家屬我也會覺得很難過...
: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5-22 16:52:00這樣保險才不用陪阿 懂嗎 = =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5-22 16:53:00如果再下刀前死者就心臟麻痺死亡,那就變成汙辱屍體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5-22 16:54:00
很有道理 刀傷不一定是兇手刺的 有可能手滑 刀子自己飛出傷人
作者:
skyleo (好想打球~~)
2014-05-22 16:56:00樓上說的兇手是啞巴而且臉上有刀疤嗎??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4-05-22 16:56:00樓上意思是後面有人補刀的意思嗎?
說不定當下沒有死 結果被急救的人加壓止血時壓死的阿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5-22 17:02:00違反程序到時候無法定罪又在那邊哭哭司法不公.....
恐龍法官:是刀子自己刺入被害者身上 兇手只是剛好拿著刀
不要在那邊恐龍,鍵盤法官,該走得程序不走,在那邊把辦案講的很簡單一樣撇開鄭捷也撇開死刑問題,江國慶就是被這種鬼扯程序搞
作者:
opptt (想要炫~剁手指!!)
2014-05-22 17:43:00這也能跟江國慶案扯 還真能牽
作者: annebronte 2014-05-22 18:21:00
同意k大 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
作者:
bobee (剝筆)
2014-05-22 18:47:00一堆人基於奇怪理由想便宜行事 罪證不足輕判又要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