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捷殺人該判死?廢死聯盟:應思走出傷痛,死刑不能解決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4-05-22 20:23:29
※ 引述《fdfdfdfd51 ( )》之銘言:
: 廢死有很大的問題
: a.受害者家屬無法得到平靜,這樣會埋下更多仇恨的種子
: 不廢死也有問題
: b.法律和受害者殺人好像有點不太對,還有冤獄的問題
: c.對於鄭嫌這種求死的沒有嚇阻作用
那就要看怎麼執行死刑了
古代有五馬分屍 千刀萬剮 腰斬
若覺得不夠殘忍還可以參考介紹地獄各個樓層之類的書籍
挑選幾樓夠殘忍的酷刑來做行刑參考.你說有沒有效?
只要那些人權團體閉嘴 治亂世用重典會不可行嗎?
當然可行.
酒駕一律處以重刑還有人敢嗎? 學西方那套人權人權 真是有夠好笑
中國在這部分還比較成功 該死的就給他死一死
搞那麼多人權幹嘛 就是對壞人太好 讓好人還要提心吊膽
: 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設立死刑犯角鬥場
: 讓死刑犯互殺到死,死刑犯短缺就買點獅子老虎
: 依照犯行嚴重程度可以調整犯人能擁有的裝備
: 例如鄭嫌可能只能拿水果刀,他的對手可以拿武士刀
: 這樣abc都能解決
: a b 法律不能幫你殺人,你也不能殺人,那讓殺人犯幫你殺人
: c 殺路邊無辜弱小群眾的人,也嘗嘗被殺的真實滋味
: 還能創造經濟效益
: 例如什麼死刑角鬥直播等等
不錯阿 不過打贏的還是得千刀萬剮.
就是對壞人太好了啦.
不過也只能上來講一講 因為法律根本不可能改.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2 20:24:00
這種想法和殺人犯有啥不同?
作者: Hitagi (黑儀小姐的腳下埋著提姆)   2014-05-22 20:26:00
沒人權不會只有壞人 好人也會遭殃
作者: wantaloof52 (緯)   2014-05-22 20:26:00
他們殺人 我們沒殺人 所以沒有不同 ? 1樓論點很矛盾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4-05-22 20:26:00
有看過檀香刑嗎?
作者: Hitagi (黑儀小姐的腳下埋著提姆)   2014-05-22 20:27:00
有死刑治安變好 並無法證明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27:00
這麼多支持酷刑的 你們信任現在的政府官僚擁有這樣權力?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30:00
滿意度不到五成的官僚集團將擁有這些無上的手段 你認真?
作者: Hitagi (黑儀小姐的腳下埋著提姆)   2014-05-22 20:30:00
沒酷刑的西方國家 治安也沒比台灣跟中國差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31:00
江國慶就擺在面前 那些人都還好好的在裡面當官
作者: ruokcnn (Dean)   2014-05-22 20:31:00
就像小朋友一樣我打你一拳你打我一拳都幾歲來還在以暴制暴
作者: ruokcnn (Dean)   2014-05-22 20:32:00
改天你無端被國家定義為暴的時候我就看你怎麼被處理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33:00
江國慶佔領了立法院?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34:00
你以為正常過日子就不會有事情跑到你頭上啊... 天真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34:00
納粹也合法屠殺猶太人啊,爽翻了嗎?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2 20:37:00
又是這種鬼神邏輯 會回這點的人邏輯零分無法討論了~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37:00
它合法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0:00
所以a殺人你就要修法虐殺a?a只是殺人憑什麼要付出出了死亡(痛苦)更高的代價?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20:41:00
你會說中國好不知道該講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1:00
為什麼是家屬決定?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2:00
被殺的是家屬嗎?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20:42:00
好歹說美國,不用重典,你自己就能開槍了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3:00
家屬的痛苦是失去家人不是死亡,家屬要決定什麼?是你提議的還要我想?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4:00
你提的東西根本不合理還要別人幫忙想?搞笑嗎?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20:45:00
不要太迷信重典論,古今中外死法何其多,甚至民眾還看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5:00
照你的邏輯應該讓受害者家屬去殺犯罪者家屬才對阿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20:46:00
會人道是因為發現不用這麼狠也有效果在,你搞這麼狠只是嚇到根本不會去殺人的普通人而已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8:00
精神痛苦是這樣讓你無限上綱來解釋的?只要精神痛苦就可以為所欲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4-05-22 20:49:00
罪刑相符更是可笑,犯罪者要付出造成損害更高的代價?哪來的相當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5-22 21:28:00
支持鞭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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