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dandy11 (david)》之銘言:
: 雖然對廢死的新聞稿不予置評
: 但聯合報這樣取其中一句,標題殺人也太誇張了吧
: 平常愛謾罵中天聯合的鄉民們
: 這樣不也是被媒體煽動嗎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685
: 至少看完他們完整的新聞稿再罵吧
: 看完他們的論述 雖然還是不足以說服目前的台灣民眾
: 但裡面有幾點確實可以討論
: 1.台灣於2006年至2009年停止執行死刑期間,重大暴力犯罪率穩定下降
: 2.美國為例,自1973年至今,已證實143個死刑判決錯誤,台灣如:杜氏兄弟和其他爭議
: 案
: 3.依照現行刑法規定,無期徒刑須服刑滿25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而申請假釋未必獲准
: 。對於高風險者,法務部可依法駁回假釋申請。換言之,台灣已有實質終身監禁的機制。
: 而無期徒刑收容人的給養費現行編制為每人每月2000元,然而死刑錯殺的賠償金動輒上億
: 元。
: (以上為廢死聯盟新聞稿的節錄)
: 至於聯合報的標題,原新聞稿的內容是『就北捷事件而言,若媒體對於鄭姓嫌疑人殺人為
: 求死之報導屬實,則死刑存在反而是刺激此事件發生的因素之一。』
: 就事實而言,這句話並沒有邏輯上的錯誤吧?
: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
不好意思
您的大道理等鄭被判死刑後
且執行了,我們再來慢慢了解
再這之前請不要跳針拉別的案子來救援
什麼司法不公,誤判?
這案子肯定不會發生,您大可寬心
當然,如果鄭利用精神有問題來脫罪
這才是TMD司法不公。。。
到時候您充滿睿智的道理
我們也不需要去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