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條橘子》(A Clockwork Orange)中
主角因為毆打了老婦而被迫訓練成腦袋中一有犯意就生理上感到不適的體質。
一旁的牧師這樣說了:"他有利己之心,害怕痛感,所以被迫走向自我糟蹋的古怪
行為,其虛假性顯而易見。他不在胡作非為,同時也不再能夠做道德選擇。"
選擇。
上帝(如果祂真的存在的話),給人類最大的恩惠就是選擇。
鄭嫌選擇了大量屠殺了捷運上無辜的人們。
離開這個世界的人們何其無辜,他們可能有大好的前途等著他們。
有等待著他們的家人,朋友,愛人。
他屠殺了這個社會體制中的同伴,背叛了這個社會體制的條規。
我們選擇了鄭嫌的死。
代表了這個社會的多數,我們認為應該永遠的奪去這個人的所有。
包括這個生物個體呼吸的權利。
這樣一來,我們與鄭嫌的差別在於?
我們是動物,說到底我們與獅子與斑馬也沒甚麼不同。
只是我們更制度化,追求整體幸福的活著。
而我們所知的居住範圍,都被我們所建立的社會制度所涵蓋。
我得說,只能讓鄭嫌死,是我們的不幸。
因為我們沒有更適宜的處理(不論是感情上/體制上)鄭嫌的方式。
請別當成理所當然
這個世界上沒有合宜的死,只有合宜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