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多方意見我得出下列結論
死刑的意義有以下
1.給予受難家屬一個交代
2.給予受難家屬宣洩管道
3.讓犯人知道做錯事情需要負責懲罰
4.有嚇阻犯罪率?有爭議!
再來問刑罰的意義?
1.刑罰是讓犯人知道做錯事要負責,嚇阻作用避免犯人再犯
2.合法監禁給予犯人思考反省重新做人
很明顯地死刑有他的意義在
死刑也存著殺人償命血債血還的概念
自古殺人償命一命換一命天經地義!
那可以思考"殺人償命"這個概念真是如此?
為什麼仍有許多先進國家還廢死?
那來探討死刑在刑罰意義上是一個不可逆的,也沒有給予犯人第2點反省空間,
當然也可以說死刑犯不可能反省那是種病態沒必要給予他這樣空間思考。
死刑也可以消彌大家對於犯人憑什麼待在牢裡享用我們的納稅錢?
但這樣應該不該針對死刑犯,為什麼強姦犯竊盜犯貪污犯卻可以被接受享用納稅錢?
我認為死刑主要目的
1.嚇阻
2.報復,宣洩情緒管道
那我也能說與其死刑到不如支持酷刑?酷刑凌虐致死如秦檜受全民賤踏,能夠更加提高嚇阻作用,也給很多人宣洩管道,極刑效果看真是不錯
但極刑凌虐致死又有可能激起人們心中脆弱的悲憫心,幹矛盾嗎?
但大多人目前對殺人魔沒有悲憫心,因為沒必要太可惡!這是真的
再來談廢死的概念
A殺了B然而C因為A殺了B而殺A
很明顯地C是不合理的
但現實是如果C是政府就是合法的正當性
也就是對廢死聯盟殺人償命是不對的概念
那殺人償命不對什麼才對?人人都有負面情緒也有報負心態,
但他們認為「社會與國家應有堅守更好的價值,勝過於個人」我覺得這也是合理的還是更高尚的價值觀!
總結分兩類
1.支持死刑者與其死刑倒不如酷刑?因為酷刑能帶給的嚇阻效果還有宣洩報復都更好!
2.廢除死刑者就是不認同殺人償命,不能因前述所說A殺了B因此C能殺B的道理,也是有分道理
但現階段殺人償命在大家心中深根柢固,所以別論廢死還不是時候
但值得思考是殺人償命正確嗎?我們常說借錢還錢殺人償命不是?但借錢是合理自然還錢也合理,殺人合理嗎?顯然不合理所以說償命是正確的價值觀嗎?
所以說如果哪天人們不再覺得殺人償命是能接受的再談廢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