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嗆強暴 廢死聯盟偷搬家

作者: DevilCool (滅頂男孩)   2014-05-24 21:03:24
正好我以前在相關單位工作過
這些我都可以回覆你
※ 引述《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之銘言:
: ※ 引述《spidina ()》之銘言:
: : 遭嗆強暴 廢死聯盟偷搬家 apple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10/32575864/
: : 廢死聯盟最近接到許多恐嚇信件及電話,有不明人士在電話裡對執行長林欣怡惡狠狠地說
: : :「我要強暴妳!」或嗆聲要對廢死聯盟辦公室丟汽油彈。廢死聯盟不堪其擾,更不敢輕
: : 忽這些危及人身安全的威脅,兩周前把辦公室搬到北市松江路的新址,並考慮向警方報案
: : 。
: : 「殺人不需要負責」
: : 林欣怡昨接受TVBS訪問說:「當時我接到一通電話,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後來他說
: : ,他看過林欣怡,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
: : 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 : 林欣怡向《蘋果》表示,她沒想到以人權為出發點的廢死議題,竟引發民眾不理性的情緒
: : ,廢死聯盟原本是向北市新生南路的國際特赦組織借用客廳,空間略嫌侷促,本來就有搬
: : 家計劃,自從廢死聯盟力挺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對於廢除死刑的理念後,廢死聯盟開始接
: : 到大批恐嚇訊息,有些民眾甚至把信件投在廢死聯盟信箱,嗆聲要炸掉廢死聯盟,員工人
: : 心惶惶,因此廢死聯盟二周前才提前搬家。
: :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接到民眾電話騷擾
: :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00610/LA14/LA14_005.jpg
: 嗯,這篇文章只是純粹想請問一下啦
: 「廢死主張被害者應該原諒加害者」
這是前部長王清峰任內最喜歡做的事情
他任內許多場公聽會、記者會都在講相同的主題
甚至要求全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要推廣這本漫畫給被害人家屬
http://www.nownews.com/n/2010/01/06/791453
: 「廢死主張大家應用愛感化加害者」
在只能限制其自由不能施加任何刑罰的前提下
不用愛感化加害者要用什麼?
更別說他們每次要求我們看的影片內容千篇一律都是
"被害人家屬看在上帝的份上決定原諒加害人~將加害人當作被害人一樣來愛"
這樣的宗教戲碼
還開課教你怎麼演喔
http://www.taedp.org.tw/story/1474
: 「廢死主張加害者不需承擔責任」
會給大家這樣的觀念
是因為他們總是避重就輕的告訴大家死刑犯是社會所養成
也應該由社會所承擔與教化
但是死刑犯應負的責任在哪裡
他們從來沒有提到過
: 「廢死主張廢死以後就直接放出來」
如果台灣有"真正的終生監禁",且是由犯人自行負責生計
也許我不會這麼反廢死
但很可惜台灣沒有,因此關久了就是必定得放出來
然後再犯案、再被抓去關
堅持廢死卻沒有任何配套
這才是他們理論上根本站不住腳的根本原因
: 「廢死主張都是被害人活該」
廢死派律師檢討被害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廢死請來站腳的大律師
http://www.taedp.org.tw/story/1949
他正是非常知名的光市母子姦殺案的加害人辯護律師
在法庭上作出以下辯論:
辯護團宣稱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畫強姦。還
有律師替福田辯稱,福田是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
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
上綁上蝴蝶結而已。最後,福田將兩人的遺體放在收納櫃裡面,是因為福田相信哆啦A夢
的存在,哆啦A夢會幫他解決問題。
: 「廢死主張不需考慮受害者與其家屬心情」
嘴巴上都講得很好聽~看見被害人?
我在被害人領域工作的那段時間
我從未感受過任何來自於廢死團體的支持與政策改革主張
而實際上廢死聯盟必須知道
他們的訴求本來就會直接造成被害人這邊的壓力
更何況你看看上面那種死刑辯護法
你是被害人你會覺得對方考慮過你心情嗎?
: 「廢死主張被害人都是無辜的」
這條天外飛來一筆哪來的?
怎麼突然變成被害人?
: 這類論述,
: 請問有相關新聞、著作、文章可以看嗎?
: 就是可以證明他們的立場是這樣的證據
: 因為我看了殺戮的艱難、無彩青春、島國殺人記事、
: 廢死盟相關新聞、網站、廢死人士相關blog
: 好像都沒看到,想說是否我疏忽了
: 所以麻煩各位鄉民提供,謝謝。
我離開那領域一段時間了
因為台灣的法律根本是各種鳥籠法
罷免法讓你根本無法罷免
公投法讓你根本無法公投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讓你只能陪被害人聊天出去玩
最後再罵一句
去你媽的法務部死官僚
作者: sr20detll (愛與不愛灰色地帶)   2014-05-24 21:04:00
所以 你知道他住哪?
作者: kutkin ( )   2014-05-24 21:05:00
廢死真是太假了
作者: oidkk (嘖嘖)   2014-05-24 21:09:00
有卦推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10:00
他會說這些都是你覺得啦,人家沒有明講就不算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4 21:12:00
被害人保護協會表示: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13:00
光看廢死的自己仇恨都放不下了 卻每天叫人家放下仇恨一個廢死大將從八卦板追殺別人追殺到別處 這樣還要叫別人放下仇恨? 看完網路上一些廢死的言論 總是自以高尚 遇到反對者便用"對方是野蠻人"的口吻說話
作者: donation12   2014-05-24 21:17:00
你確實瞭解台灣法律的本質。
作者: sca133   2014-05-24 21:17:00
你說對了 但是你會被廢死的追打 幫你補血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19:00
看過反廢死的危脅強暴殺人, 沒聽過廢死的追打反廢死X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20:00
對呀,只會大規模的起訴網友能原諒死刑自己遇上就不行xD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21:00
沒看過嗎 WILLY333大大從八卦板追殺到女板沒有人打算針對他回應 他還找人家單挑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1:00
他做了啥事?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22:00
反廢死的發篇文 下面立馬出現廢死網軍消毒攻擊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2:00
可有網址@@?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23:00
你自己去女板看啊 喔對了 廢死的當然沒有追殺啦只是動不動就把人家當成野蠻人教訓跟酸而已*現實中沒有追殺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5:00
所以反廢死的可以嗆廢死, 廢死的不能酸反廢死@@?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25:00
說不可以以暴制暴的是哪方人馬呢 ( ′-`)y-~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26:00
你說的太中肯了,廢死的嘴臉令人作噁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7:00
評論他人過往的筆戰好像很沒意義.就當有這回事吧XD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27:00
如果廢死成為事實,私刑就是義務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8:00
真的.我主張廢死,政府怎麼能剝奪我血刃仇人的權力XD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31:00
廢死的主張對人類就是威脅了,還好意思說被威脅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32:00
為何對人類是威脅@@?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5-24 21:37:00
在網路筆戰和在現實恐嚇居然也能混為一談,偉哉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37:00
大喊不要以暴制暴 結果自己做到沒半撇同樣是認同以暴制暴 但因為說自己不支持死刑立馬高尚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38:00
誰大喊不要以暴制暴???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14-05-24 21:38:00
如果同意私刑or酷刑的話 我贊成廢死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39:00
XDDDD 自己廢死團體文章多看看好嗎 多少喊不要以暴制暴 或是覺得死刑不是以暴制暴?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0:00
真奇怪,你怎麼預設我的大腦和廢死團體同一化?太科幻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41:00
現在連承認自己是廢死都有點困難了 X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1:00
開始切割了,是說這麼長串還沒有一則正面回應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1:00
我不是廢死團體發言人啊, 別找我戰廢死團體X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2:00
就算前面被嗆煩好了,至少都有人好好去回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2:00
所以現在開始用切割來抹黑你的反對者@@?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3:00
既然不能代表我們在說廢死團體事跳出來幹麻,對號入座又怪人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3:00
我不能提出疑問? 太可怕了,現在抹黑提問XDD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5-24 21:45:00
原來筆戰就是暴力喔? 保二還不快來羈押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5:00
你問誰說以暴制暴,人家回廢死團體你不是又關你啥事,自己承認這個答案跟你大腦同一又切割,這篇的戰力只剩轉移焦點而已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46:00
挖 原來暴力只能是動手或恐嚇耶 筆戰和言語羞辱不是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6:00
欸??廢死團體主張以暴制暴? 你搞得我好混亂啊XDD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47:00
剛才估狗完了 就常幫廢死講話啊 是有這麼不好承認?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7:00
不是科幻預設和抹黑轉移焦點嗎XDDD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8:00
我嗎? 記得多爬爬我的Blog, 順便點一下廣告唷.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8:00
推文空間不夠啦,如果你崩潰到只剩挑這個毛病的話也啥好說的有沒有來幾個來討論原文的,怎麼都只是些戰留言不著邊際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9:00
你不是崩潰到抹黑來抹黑去到抹黑人崩潰?這是高級抹黑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49:00
滿口只剩說人抹黑,原來廢死的在面對有力文章就只剩這樣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0:00
真的無法正面回應問題了..... 還怪人家抹黑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50:00
怎麼?真的半句不敢提原文哪裡有問題?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0:00
真正問題?死刑確實被某些廢死主張為以暴制暴,然後哩?我不能噓推文嚕?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1:00
"噓 gloomybeer:欸??廢死團體主張以暴制暴?"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52:00
最初只是你在問誰大喊以暴制暴回答下就跳針到這地方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2:00
謝謝你的回答.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2:00
好混亂 自己承認有 但前面又說哪裡有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3:00
我才好混亂,你們到底哪裡有問題XDD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3:00
廢死團體大大willy333表示不可以 不然會到別板鞭屍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14-05-24 21:53:00
是在謝謝什麼啦 自問自答是要謝謝誰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53:00
算了這篇戰力太強了只剩用XD攻擊別人有問題,我等著看有沒有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21:54:00
人能回原文就好了,跳針的就隨他去吧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4:00
dnek好棒, 你是真正的抹黑高手!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5:00
結果廢死團體請統一說詞再來 謝謝*結果就是請
作者: pingyi   2014-05-24 21:55:00
廢死的...講坦白..沒一個能打的!說出來的理論都弱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56:00
會嗆人家噓文但自己噓文噓爽爽就好 GOO~~D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4-05-24 22:38:00
的確 保護令也保護不了人....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4 22:40:00
幹嘛搬……請感化強暴犯!!!
作者: popowing (半吊子小三)   2014-05-24 22:48:00
推~~
作者: kiliman (kiliman)   2014-05-24 22:56:00
推這一篇正面打臉的回擊!
作者: maxivxam   2014-05-24 23:02:00
廢死的真面目就是這樣 只會幫助加害人枉顧被害人
作者: shyuan0424 (傻妹)   2014-05-25 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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