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邏輯,西方稱頌多年的私有財產制也剝奪了後代子孫選擇的機會,也應該毀棄。
西方真的那麼提倡選擇與自由,就應該制定法律在一個人死亡時把所有財產收歸國有。不
然東方光是一個梨子就被無限上綱到剝奪選擇的機會,那上百萬的金錢豈不是剝奪一個人
平淡過一生的機會了。
這不過就是一種文化歧視與自我矮化,當心中自有定見時摸到的每個部位都覺得是大象
。
也許東方主義跟文化霸權的概念比較適合描繪當前台灣社會的現狀。
當美國學生說: 孔融分梨的行為主觀武斷時,他又確切無疑的肯定孔大哥與孔小弟也覺得
這件事情不妥嗎?
美國學生對於孔家兄弟心境的妄加猜測,本身也是一種主觀武斷的表現阿。
儒家提倡穩定的一個解釋原因是因為農業社會,相較西方的遊牧起家相對富裕,穩定雖然
有不平等,可是也能確保所有人都能生活得下去,印象中這是費孝通的“鄉土中國”帶過
的概念。
儒家講求差距格局,有差等地對待人際關係。提倡的是以直報怨,在死刑這件事來看符合
大部分人的想法,當一個人殺人(怨)時,給他比所採納的犯行相對較輕一點的刑罰。
殺一個人,無期徒刑。殺很多人,死刑。著重的是維持一種社會規範的穩定。
西方的死刑概念則是受到耶穌的影響,講究以德報怨。你問他們那以什麼報德時? 他們不
管你,反正就是要按照他們的價值就對了。
有趣的是台灣不少廢死提倡者明明偏好的是一種披著神學色彩的封建價值觀,偏偏要以啟
蒙授道者自居,不斷強調支持死刑就是以眼還眼,是被復仇心態蒙蔽,把敵方論述貼上不
理性的標籤。
而支持死刑者所蘊含的殺雞儆猴的理性思維,這些人提都不敢提,因為一講出來大眾就
會發現他們辯論場上的敵人就不再是被情感支配的野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