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會聽到新聞說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也有很多外國旅客表示台灣人非常的有人情味
在很多事件上面
台灣人都會說 法律是道德最底線 法外不近乎人情
但就我發現好像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是 情 理 法
例如在 收了立法委員的賄賂時 或是請求了關說 就覺得自己一定要投他 把法放在了最後
有些時候就又變成了法理情
例如在發現自己摯愛的總統在搞鬥爭時候 這時候隨處可見的關說就變成了大是大非
這次的無差別殺人事件
包括我自己也是,一聽到消息時候就是
被情緒所凌駕 無法公正的看這件事情
只希望他最好快點死一死 但是忽略了產生問題的關鍵
媒體也是很瞭解台灣人的脾性在其上大做文章 不做問題的探討 務求情緒的渲染
現在台灣說要做公民社會
但是台灣人有準備好當一個合格的公民了嗎?
在台灣到底是 情理法 還是法理情?
哪一個對台灣的國情比較適合? 在這個被說是人情味豐厚的小島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