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2013 (nt2013)》之銘言:
: 八卦首發,請多指教
: 小弟認為,若要以嚇阻犯罪為目的
: 鞭刑真的是不錯的選擇
: 因為有人就是帶種不怕死才犯罪
: 覺得了不起就挨顆子彈
: 更別提現在還會幫你麻醉
: 算是很好走了…
: 如果死刑換成鞭刑
: 讓你痛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相對於死刑)還有多少人敢犯重罪?
其實這個案例是無解
到最後又回到刑法目的 很複雜
現在多數人是認為嚇阻犯罪 跟填補受害人心理 (社會心理等)
但當他是為了死刑而犯重罪
這兩個最大效用立刻被打臉 而且會很難反駁
同樣你說鞭刑
要是有SM被虐狂呢?
為了被鞭刑去犯重罪 也一樣破功
如果你說關到死 被受刑人肛到爆
萬一他就是想吃免費牢飯 SM略帶同性戀傾向
很享受大牢裡的性折磨呢
到最後會很理論性 有些人才會主張 刑罰其實沒想像中有用
不過這很複雜
這個案例跟太陽花一樣
都是對現行看似理所當然的制度造成嚴重衝撞
不過社會行為學有說 人類基本上就是喜歡便宜 簡單的思考模式
這真的很難 也許討論不出答案也不一定
但至少點出這的確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