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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5 11:57:371.媒體來源: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鄭捷端節後起訴 求處死刑
作者: 陳俊雄╱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5月25日 上午5:59
中國時報【陳俊雄╱新北報導】
犯下北捷4死、24傷血案的凶手鄭捷,落網後表達求死之意,且已坦承犯罪,加上他殺人
手段冷血凶殘、事證明確,據悉,俟4名死者解剖報告出爐後,檢方將在端午節過後迅速
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
鄭捷在捷運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的4分鐘車程內,以平均不到10秒的速度殺1人,判處死刑
幾已成為鄭捷在未來司法審判的唯一結果。
司法判決死刑,法官會審酌殺人動機、目的、犯後態度及犯案時的精神狀況等。由於條件
嚴苛,才會有「殺1個人不會判死刑」的謬論。鄭捷自稱為了求死,才會在捷運車廂裡殺
人,法界人士認為,其犯罪手段凶殘造成重大傷亡、社會恐慌,判死殆無疑義。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也針對本案表示,鄭捷觸犯殺人、傷害罪,依罪名刑度最高可判處
死刑,而且採「一罪一罰」論處,依此推算鄭捷共觸犯4個殺人罪。
法界人士認為,除非能證明殺人出自「不確定故意」,或是案發時精神耗弱,或是與4名
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鄭捷或可免除一死。但依檢警調查結果來看,鄭捷殺人時思路清晰,
也可清楚回答問題,加上被害人家屬想要和解空間不大,脫罪機會渺茫。
新北地檢署表示,上周檢警雖已解剖死者遺體確認死因,但仍待法醫中心的解剖報告出爐
才能夠製作起訴書。預計端午節後起訴。
鄭捷父母迄未至北所面會,也沒寄送金錢、食物入所,一般認為是父母對他太失望了。鄭
捷也未申請所方提供紙筆寫信。
死者除可獲北捷400萬元理賠,還可申請犯罪被害人保護補償金,但金額恐不超過200萬元
,加上鄭捷已成年,父母無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恐求償無門。一條人命不值600萬
元,還讓家屬承受無盡哀痛及經濟困境,情何以堪。
3.新聞連結:http://ppt.cc/JfgJ
4.備註:R.I.P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5-25 11:58:00那麻煩快一點 別再拖拖拉拉過了好幾年這樣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05-25 11:58:00求處而已,法官多是豬腦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4-05-25 11:58:00
求處跟最終判決還是有差的
作者:
a901999 (傑瑞忠實粉絲)
2014-05-25 11:59:00我比較想知道他爸媽在哪? 都要被ㄆㄧU ㄆㄧU了...
作者:
kivan00 (Kivan)
2014-05-25 11:59:00其實鄭捷故意給他拖個幾年再打掉反而是好事,因為他本意求
作者:
chu (chu)
2014-05-25 11:59:00中時 先打個五5折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4-05-25 11:59:00最好快點判處死刑 別麻醉槍決 全國連線直播更好
作者:
kutkin ( )
2014-05-25 11:59:00一般認為是父母對他太失望了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25 11:59:00
鄭捷父母把板橋房子賣掉,每個人可以再分四百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1:59:00這一看就知道政治操作 藉由死刑讓威權復辟
作者:
kivan00 (Kivan)
2014-05-25 12:00:00我倒要看看他沒冷氣沒電腦沒網路,能撐得了多久
作者: Ceferino (麥茶多多) 2014-05-25 12:00:00
有沒有急於滅口的八卦
作者:
dustree (冷光有很明顯的區別…)
2014-05-25 12:00:00公平和正義都回來了 殺四個賠一條命還有賺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4-05-25 12:00:00===============鞭刑取代死刑============================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25 12:00:00
跟台北縣議員林國春同一棟大樓的房子沒值二千萬嗎
二審無期徒刑 三審20年關了五年後 表現良好提早出獄
作者:
manptt (pttman)
2014-05-25 12:01:00應該不用問意願把他身上器官全部捐出來...多救幾個人
作者:
tv5566 (爽)
2014-05-25 12:01:00垃圾父母 你家的狗咬人 就躲起來 媽的廢物
作者:
dustree (冷光有很明顯的區別…)
2014-05-25 12:01:00有沒有想過死者家裡吃完那四百萬往後日子怎麼過?
作者:
lisido (銘謝惠顧)
2014-05-25 12:01:00起訴到定讞肯定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要檢討社會的不要只等看結果 具體做些什麼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2:02:00就怕法官:林北就是不樣判的跟鄉民想的一樣,咬我呀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2:02:00@manptt 很遺憾的,基於死刑犯的人權,這做不到
作者:
odsan (安東尼尼)
2014-05-25 12:02:00鞭刑用完再死刑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25 12:02:00
鄭成年要自負其責,但以後嫌犯的父母都這麼學就很慘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2:03:00謀殺四人,證據確鑿,想要不死應該是很難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4-05-25 12:03:00動機、目的、犯後態度及精神狀況 說穿了還不是法棺的心證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05-25 12:03:00
連個道義上的賠償都不用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4-05-25 12:03:00父母比較衰 要躲一陣子了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4-05-25 12:04:00心證完後面再去怎麼兜都可以 鬼扯一堆有悔意態度良好
作者:
dustree (冷光有很明顯的區別…)
2014-05-25 12:07:00我寧願別讓他死刑 讓他人養四個家庭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4-05-25 12:07:00求處死刑?那謝1含死了沒?
作者: t3192292289 (tina) 2014-05-25 12:23:00
拜託要讓他活得好好的 活的生不如死
以現在大家的怒火 100%求處死刑的 一審死刑機率也很高 問題是二審 更一審...等大家淡忘後 就呵呵了
作者:
juhun (小龜)
2014-05-25 12:49:00沒意外的話快選舉前會執行吧
作者:
coolron (RR)
2014-05-25 12:59:00日本死刑就不是權威附屁台灣就是, 神邏輯
作者: shadowless (....) 2014-05-25 13:04:00
應該要鞭刑
作者:
Xreay (MC)
2014-05-25 15:46:00像北韓一樣,公開行刑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