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高院26日首次開庭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洪家及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完成分案並閱卷後
,訂於明天(26日)首次開庭。
桃園地院合議庭3月7日以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對被起訴的18名軍士官被告,包括前542旅長
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都被判有罪,分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4名管
理士分處5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另5名管理士獲判無罪。
洪家人不服一審判決,另外桃園地檢署在收到判決書研議後,以「量刑」和「死因判定」等
兩大理由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在4月30日完成分案,由承審過紅火案、拉法葉艦案的審判長蘇素娥、受命法
官梁耀鑌、陪席法官鄭水銓組合議庭,審理這起重大刑事案件;合議庭經閱卷後,訂於5月
26日首次開庭,涉案被告應全數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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