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凶案 陳為廷廢死主張不變

作者: anm821 (雙穆麟)   2014-05-25 14:01:49
八卦首PO(被氣到),
首先同情陳為廷的遭遇,但你知不知道這種錯誤的言論,會造成更多被害者?
給支持廢死的人:
一、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那遏止再犯呢?知不知道性侵犯的再犯率高達 24.6%,知不知道
多少死刑犯是從小罪,到大罪,一犯再犯才會被判死的?台灣哪個死刑犯沒有前科的?如
果一開始就判死,會增加後面的受害者嗎?如果要教化,你們怎麼不從小罪開始救?因為
小孩吃不飽而去偷便當的爸爸被判刑時,你們救了嗎?
二、凡有死刑,必有誤判、必會枉殺無辜。這裡的「誤判」,最具指標性的像江國慶、盧
正、和最近的杜氏兄弟的司法冤案;
→拿無辜的人去跟幫真正的有罪的人說嘴,就是被你們這種人說到死不瞑目的,江國慶
因誤判被判死,可當時翻案被定為"真兇"的許榮洲被判多久?18年!(而且他之前還性侵過
兩個女童),之後因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該改的是司法體制,不是廢死。
三、終生監禁是一個現在已經存在的替代方案。對於許多人提出「浪費公帑」的質疑,事
實上並不存在。因為,首先受刑人在獄中會提供勞務,使監獄得以自給自足,甚至還有盈
餘。
→有沒有盈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現在監獄的受刑人通通不用繳健保費,都是拿人民納
稅錢再繳,好不容易念到大學出來領22K已經幹死了,還要每個月被扣勞健保,每年納稅快
半個月的薪水給垃圾政府,結果受刑人賺的錢自己拿,不用納稅,還拿你的錢享有健保,
沒浪費公帑??
把死刑犯救起,關他一輩子你就覺得不殘忍嗎?廢死的目的就是教化犯人,讓他們重
回社會,但你敢跟作奸犯科的人當好鄰居嗎?敢讓他們進你們公司當好同事嗎?(特別他是
凌虐、殺害你家屬的犯人時),沒辦法接受的結果,就是導致悲劇重導覆轍,這罪過誰來承
擔?難道到時候又要我們反省,說你不接納住在你隔壁的殺人犯、強暴犯,所以他會再犯
都是社會大眾要反省,是我們的錯?
四、最後,也是最根本的理由:設法共同承擔,而不是只想著將犯罪者排除,我們才可能
有個更健康的社會。
→要健康的社會,拜託去做社工,去關心弱勢,不要在等人變成畜生,害好幾個家庭破
碎後,才在那邊靠杯廢死。王昊的姑姑做了多少幫助孩童的事,去努力立保護兒童的法條
,去靜坐,去偏遠鄉村送物資幫助孩童。廢死說有為受害者家屬做事,但你們除了嗆王昊
的姑姑還做了什麼?
最後給支持廢死的人,當有人因為你們的言論,而去犯罪,而可以假釋出來再犯,人
就跟你們殺的沒兩樣,懂嗎?這罪你們有辦法承擔嗎?等有本事把台灣變成一個沒有貧富
差距的社會,變成沒有家庭會為小孩吃不飽去偷便當的時候,再來談廢死,不要以為自己
活在烏托邦!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02:00
帆挺:歡迎加入我的國度~~殺人者免死~~前進吧!!島國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4-05-25 14:03:00
我贊成廢死,但要有替代方案,我提出的替代方案是人彘刑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4-05-25 14:03:00
我怎覺得是因為支持死刑的人害怕廢死後會跑去殺人、強暴XDD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4:03:00
支持廢死並不代表支持隨便放人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4-05-25 14:04:00
利用現在的外科手術全身麻醉不就痛,然後關在專用的房間內
作者: recloud (無敵小翰翰)   2014-05-25 14:04:00
在吱八版就是要挺帆挺 !! 他倆說屎是香的就得吃 !!!
作者: k9k2k7k0 (銀月之弧)   2014-05-25 14:04:00
1.捷運案不就證明無效? 2.連美國都有4%的誤判死刑率了你覺得台灣的會公正到哪裡去? 能保證每一個死刑都絕對公
作者: QKOK (無法表態請暗地幫忙 加油)   2014-05-25 14:05:00
彘彘彘
作者: de092112 (eric9201)   2014-05-25 14:05:00
拿桃木劍去拼 好值得同情喔
作者: k9k2k7k0 (銀月之弧)   2014-05-25 14:05:00
作者: frost529 (老大)   2014-05-25 14:05:00
怎麼一堆白癡提要嚇阻
作者: QKOK (無法表態請暗地幫忙 加油)   2014-05-25 14:06:00
倒是臭了嗎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壓)   2014-05-25 14:06:00
就被打臉了還是要說你不能代表別人阿 當初說你家死人在說..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5-25 14:06:00
陳薇婷:他們會一再犯罪都是社會結構害的
作者: searoar (暗坑大豆)   2014-05-25 14:06:00
請學習enter鍵的按法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25 14:08:00
廢死者應該先致力於終生監禁與司法改革,直接要廢死太跳tone
作者: konril (莉姆的冰精靈)   2014-05-25 14:09:00
如果除了死刑還可同時判鞭刑等其他刑,不只死刑還要先受苦
作者: pingyi   2014-05-25 14:10:00
推!!
作者: konril (莉姆的冰精靈)   2014-05-25 14:10:00
我覺得鄭捷就會多考慮不會亂幹(要拿到槍械方便自殺才會做他根本不怕死,但會怕吃苦XD最後推 該改的是司法體制,不是廢死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4-05-25 14:24:00
你這是要把其他75.4%不會再犯的人一起槍斃的意思嗎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14-05-25 14:26:00
陳為廷好偉大 po一篇文章就會製造更多被害者陳的論點本身無甚新意 現在才被氣到也頗不容易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4-05-25 14:33:00
作者: qqew   2014-05-25 14:37:00
司法再怎麼改進也不可能完美,誤判必定會存在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4-05-25 14:41:00
推,真的要救人,應該把精力放在避免冤獄,而非廢死有期徒刑也會誤判,所以也廢了嗎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48:00
反冤死不等於反廢死,誰會因噎廢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neos042 (neos)   2014-05-25 15:12:00
這些支持廢死的,我真的不知道他們為了治安做過什麼…
作者: CYL009 (MK)   2014-05-25 15:13:00
中肯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4-05-25 15:52:00
優文
作者: hhalleberry (荷荷貝瑞)   2014-05-25 18:40:00
不是提終身監禁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5 21:22:00
大赦減刑假釋出來的都不是死刑犯,你的意思是犯罪都要死嗎
作者: ZYMV   2014-05-25 21:35:00
作者: whaleegg (^^)   2014-05-26 10:44:00
助陣被殺死已經夠可憐了,還要被自己的兒子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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