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死刑不能遏止犯罪的八卦?

作者: Xmmmmmmmmmmm (X蠶)   2014-05-25 14:16:52
※ 引述《PTTcountry (PTT國)》之銘言:
: 引用陳為廷臉書一段
: 一、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
: 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還是有了鄭捷。
: 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種解決方式,
: 顯然是一種輕率、而沒有根據的作法,是一場惡質的政治秀。
: 先說我還是覺得死刑有嚇阻跟遏止犯罪的能力
: 不過最近看到很多廢死的言論
: 都拿才剛執行完死刑 就還是一堆殺人案件當例子
: 直指死刑的設置並沒有遏制犯罪的能力
陳為廷他們廢死論點和馬英九其實一樣
事實上在這件事情討論上他們行為和馬英九其實沒差 只是他們沒實權去做而已
廢死Z>B 所以大家吞下去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所以死刑沒用 應該廢除死刑" 這本身就是很沒邏輯的論述啊
講半天只是和服貿Z>B一樣意思.....
話說回來 一直把預防犯罪和刑度問題掛勾在一起根本很沒意義
一來是除非你能證明 "廢除死刑有辦法有效遏止且預防這類殺人刑案發生"
我舉雙手贊成廢死
二來你若能想辦法靠著廢死理念 在最快的時間內幫助受害家屬放下仇恨 撫平傷痛
我也會舉雙手贊成廢死
的確受害者家屬喊死刑是仇恨言論
但是你要老是搞聖人形象要他們放下仇恨根本虛偽根本偽善
這種有仇恨根本是正常的情緒 除非你有辦法最快時間內撫平他們傷痛和仇恨
不然不要老是出來喊話搞得好像受害者家屬變成加害人 犯人搞得像是受害人一樣 超噁心
作者: PTTcountry (PTT國)   2014-05-25 14:18:00
我也是覺得那群人把加害者人權看的比被害者家屬還重要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5 14:18:00
這種人很多..叫人原諒 可是自己被罵一下就哇哇叫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18:00
反對死刑, 可以改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 以免錯殺冤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19:00
終生監禁一樣會有冤獄被關到死的機率發生 跟死刑差異少支持縮減死刑適用範圍 減少誤判的冤死情況發生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0:00
只要沒死,就還有機會補救冤獄,死了就完全沒機會了,江國慶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4:21:00
受害者家屬請找被害人保護協會 http://www.avs.org.tw/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1:00
終生監禁被關到死 死了之後一樣沒機會補償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1:00
就是一例, 杜姓兄弟, 徐自強案...幹, 死囚冤案一堆...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5 14:23:00
杜氏要說疑點是有 但要說是冤案?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3:00
除非能完全杜絕冤案, 不然我不贊成死刑!
作者: PTTcountry (PTT國)   2014-05-25 14:23:00
所以應該是要對死刑案件的證據要以較嚴格的審查標準嘛?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4:00
沒錯 我的想法跟PTTcountry的想法一樣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5 14:24:00
冤案是馬上就要去查的事 不是人死了才拿來講 對他們沒幫助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4:00
這樣好了, 現行犯才能判死刑, 只要非現行犯都不得判死刑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24:00
杜姓兄弟是不是冤案不太清楚 只知道證據都在大陸公安手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5:00
我支持現行犯+明確證據才能判死刑這個論點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25:00
死刑案如果沒有冤案,我完全支持死刑啊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6:00
非現行犯+檢察官/法官智障, 先入為主的有罪推定,就會造成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26:00
但沒有方法可以保證所有的死刑案都不會出現冤案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4-05-25 14:26:00
我也支持 現行犯+明確證據 才能執行死型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7:00
完全不管證據不足, 就認定你殺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27:00
在退一步講,檢方如果為了定罪捏造證據,也可能造成冤案啊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27:00
因為冤案而廢死根本標準因噎廢食,該想的是如何進化死刑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8:00
蘇建和案的紀錄片, 我看完完全對台灣法官不抱任何信心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28:00
判死刑的是有很多嗎?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8:00
如果要提"法院檢方不公正所以blabla"說法 刑法可以廢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28:00
制度,調高門檻,達到幾乎鄭捷這種案才能判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9:00
那所有案件都可能檢方捏造證據啊 誰判刑要怎賠償時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29:00
No,我是支持用終身監禁取代廢死的
作者: Xmmmmmmmmmmm (X蠶)   2014-05-25 14:29:00
那是要從司法改革層面討論的 而非廢不廢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0:00
終生監禁你能賠受害人被關的時間嗎 被冤關到死你能賠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0:00
重點還是放在嚇阻力吧 如果只是要反族家屬報復心就不必了
作者: Xmmmmmmmmmmm (X蠶)   2014-05-25 14:30:00
因為你只要冤獄 多關個一天對受刑人也是傷害阿...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1:00
嚇阻還是報復我都不認同,我認為是基本的殺人償命概念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1:00
以被冤關到死來講 難道終生監禁就有做得更好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1:00
死刑現在存在的最大價值就是嚇阻力被冤關到死的話是沒有。所以這個案例終身監禁跟死刑平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2:00
像鄭案這種根本沒機會冤案的 請問為何要判終生監禁????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2:00
但如果被冤獄然後平反的話,終身監禁優於死刑鄭案你可以判他死刑啊 我沒意見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32:00
殺人者,償命也…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種瓜得瓜,自作自受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3:00
殺人償命? 那過失殺人為什麼就不用償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3:00
可以判他死刑 那就表示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啊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3:00
"殺人償命"的概念為什麼是基本的呢?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3:00
不要再一直咬著冤獄不放了,調高死刑門檻其實可以解決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4:00
arrenwu:鄭案你可以判他死刑啊 我沒意見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4:00
為何殺人償命是基本?很簡單,為什麼犯人有更生機會而死者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4:00
殺人償命 只是要犯案者陪上性命 但受害者真的有被"償"到?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4:00
如果單看 鄭案 和 冤案關到死 終身監禁和死刑沒差別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5:00
死者沒有更生機會跟要不要償命是兩回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5:00
你說可以 就表示死刑仍然有存在的空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5:00
存在空間?這啥說法XD 我只是說撇開嚇阻力終身監禁死刑好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35:00
生命最珍貴! 剝奪他人性命! 必須付出的最大代價就是 命!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6:00
好吧,那我換一個大家比較能懂得詞彙,為罪行負責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6:00
減輕其刑?我要的極刑是與社會隔絕 他怎麼隔絕有差?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6:00
終生監禁跟死刑並不是相等的 你讓犯人自己去選 一定九成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6:00
為罪行負責有很多方式 廢死沒有說廢死刑後就不用負責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7:00
有更生機會?你仔細仔細想一想,這樣是不是對犯人太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7:00
你以為的相等 實際上對當事人的處罰意義並不相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7:00
犯人願意活命下去,所以?這樣沒有達成與世隔絕的效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8:00
當事人受到多少處罰關我屁事?他已經不會出現在世界上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8:00
沒殺人可以關很久很久,但你殺了人,就該跟被害者一樣失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8:00
你就這麼敢保證被判終生監禁的不會越獄 不會在放寬假釋條例後的未來某日被放出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39:00
如果要廢死,就要有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啊 不然廢個屁?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9:00
你都能拿檢方捏造證據來說嘴了 這些也是可能情況咧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0:00
所以講到後來 還是要用 殺人償命 當基本公設..囧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4-05-25 14:40:00
你把凡神廷神扯上馬乃 幫補血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0:00
考慮冤案有縮減死刑適用範圍的做法 不一定要廢死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40:00
拜託,終身監禁能假釋的話就不用討論廢死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0:00
殺人償命到底哪裡不對?我真不懂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1:00
因為從小學到就是"殺人償命"的概念 要跳脫出去其實很難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1:00
償命不是一種報復,是一種1:1的罪行負責,奪一命失一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41:00
你就要訂一個適用範圍,小到連江國慶那種證據都不會死刑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2:00
A大,死刑範圍超小我們很樂見的好嗎,你真以為我們嗜血?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2:00
殺人償命不是1:1的罪行負責 殺人帶來的影響比一條命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2:00
台灣當年唯一死刑都能被修正到無期徒刑了 你能保證終生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3:00
可以小到鄭捷這種案例才判我就夠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3:00
監禁在未來的法律不會再被修正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43:00
我講啦,如果終身監禁未來被動到,那配套就是要有死刑簡單的說就是社會上一定要存在一種永世隔絕的刑度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4:00
當然得要求為自己的罪行負責 但1:1不是必然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44:00
像鄭案 就不符合一賠一...但他能付出的最大刑度就是死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5-25 14:44:00
如果只訂定鄭捷案例這種的話,我覺得死刑OK啦XD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4-05-25 14:45:00
反冤死不等於反廢死,誰會因噎廢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6:00
今天如果鄭捷沒被抓而在犯案後自殺了 那怎麼1:1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05-25 14:46:00
推,廷帆二人只是風向顏色對了,本質跟馬囧邱毅之流差不多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7:00
還是只要犯人死了 大家就可以拍拍手收工回家?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9:00
你要玩文字遊戲我實在是不想打這麼字去解釋
作者: andycheng60 (andycheng)   2014-05-25 14:50:00
都現行犯了還有人在那邊跳針貼冤案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0:00
lai大講的"最大限度"代替我回答了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51:00
犯人自殺跟國家判處死刑不同...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1:00
而你說弄瞎眼,事實上我的確支持阿,只要不是誤傷然後你一定會說誤傷的定義是啥怎樣怎樣的,這我就很難在回答你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3:00
無法1:1不是要玩文字遊戲 而是要說殺人償命沒有1:1我從頭到尾沒有說"誤傷"或"誤殺" 請不要自己幫我發言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4:00
那你覺得怎樣是1:1呢(筆記Y)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5:00
簡單說 我認為死刑的償命 並沒有補償作用 應該有其他措施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5:00
我是覺得咬著1:1就是文字遊戲了,但是我提的,我的錯喔,但其實我從來沒有想過要他補償啥你懂嗎?死去的生命是不可能被你補回來的,但你能做的,就就是跟被你殺的人一起死去,跟他一樣再也無法更生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6:00
也沒有要以這點贊成廢死 只是表達殺人償命不足以贊成死刑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6:00
這才是我所謂的1:1說真的我跟被害者家屬非親非故,我根本沒有那種要犯人賠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7:00
當然不能補償啊 但補償死者對死者有好處 補償家屬才有用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8:00
償家屬,或替家屬討公道的情緒,我想的,就只是覺得殺人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8:00
若一定要以命賠命 其實就是報復心態而已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9:00
我也說了 對罪行的負責代價有很多 償命只是最表面的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5:00:00
不就是自己被害然後要對方付出代價,但捷運案我被害了嗎?今天鄭捷死刑我不會有任何報復完成的感覺好嗎單純回到原點,以一個"旁觀"的角度認為殺人者死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4-05-25 15:03:00
阿現在是有無假釋逆 ?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04:00
沒辦法用"旁觀者"角度的 因為我們都認定被殺的是"被害"講極端一點 你會覺得殺人者死 也是因為殺人者侵害了你的基本信念 "不該剝奪他人生命" 所以殺人者必須死所以我才說這是一種報復心態 有這種想法本來就很正常如果用純旁觀者的角度 那殺人者和被殺者的生命跟我無關那有沒有被判死刑根本就干我屁事但實際上我們是社會的動物 不可能超然於社會事件之外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4-05-25 15:08:00
樓上這嘴臉就是廢死的心態 跟我無關嗎
作者: lai99   2014-05-25 15:09:00
死刑不是補償...還有更重要的意義...想過嗎?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09:00
樓上噓文前請看清楚好嗎 我只是舉例 沒說真的干我屁事
作者: CjackC (頡哥)   2014-05-25 15:09:00
整天在跳針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10:00
我也沒說要廢死 而是要說死刑不能作為補償討論事情不一定要把別人分類 不是只有 廢死/反廢死 二分我這裡根本沒在討論廢死 而是在討論死刑跟補償的關係
作者: lwowl (暱稱)   2014-05-25 15:26:00
鄉民就是很習慣二分法啊 兩邊都容不下幫助對方的聲音這點倒是跟很多689一樣 看到幫助DPP言論就先噓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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