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今天事件可能被操作成警察職權合理擴大

作者: AAAD   2014-05-25 16:01:48
難攻大士
2013年6月2日 分享對象:公開
【科幻並不只是科幻,故事也不只是故事。】
一群三流超能力者,因為失控自爆,炸毀了一個社區,死傷慘重。
美國政府基於「保護人民安全」的理由,順勢推動「超能力者註冊法案」(Superhuman
Registration Act)打算列管所有超能力者。
在媒體一陣「假哀悼/真煽動」中,「超能力者註冊法案」受到輿論幾乎一面倒的支持。
這是Marvel公司在2006年推出的《內戰》(Civil War)大事件梗概,聽來是個科幻故事,
但其實不然──
因為,在台灣的歷史當中,不斷出現類似的事件;而且,至今仍在發生。
不信?我講給你聽。
一旦「超能力者註冊法案」(在人民的歡呼中鼓掌通過)會發生什麼事?
你一定會講:
「廢話!從此我就不必擔心身邊埋有不定時炸彈啦!我根本不知道哪個鄰居會是超能力者、
哪天發神經把我宰了!現在,政府出面在他們可能出狀況前,先替我們除害,當然好事一
件呀!!!」
有些人可能再補上一句:
「這麼好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你為什麼要反對?莫非你就是超能力者?還是等你自己的親
人被炸死你才會支持?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樣反對,我們這些善良百姓豈不是每天要生活在
恐懼當中???」(好樣的!『激掰的修辭』全到齊了...)
好吧,就算我錯了,大家「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好了。再來,你的生活周遭可能會
開始發生這樣的事──
某天,你隔壁鄰居突然半夜被荷槍實彈攻堅抓走,從此沒再回來。
你好慶幸!原來認識這麼久,你從不知道他是個「超能力者」,感謝政府,在他還沒兇性
大發之前,替我阻止悲劇。
然後,辦公室的同事也接連無端消失,你每次都抱著感謝的心,覺得「壞人」正在減少、
治安正在變好。
你開始習慣「被帶走的人=犯罪預備軍」的邏輯,直到你的親弟弟沒有再回來過...
「這傢伙竟然騙了我幾十年!身上有超能力卻不讓我知道!」你應該不會這麼想。
你恍然大悟!這些日子以來,「被帶走的人」很可能不見得是超能力者,而是「政府希望
帶走的人」──
但,你死無對證。你找媒體出頭,沒人敢碰這燙手山芋;你找政府討公道,除了幾張無法
驗證真實性的判決公文之外,你也得不到任何有力證據,證明你的親兄弟是無辜的,他並
沒有超能力,也沒有危害眾人的心。
你辦不到,因為他已經不在了、證據也都不在了。
科幻並不只是科幻,故事也不只是故事。
上面所講的事情,你把「超能力者註冊法案」換成戒嚴令下的「刑法100條」(意圖破壞國
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事,完全一樣
!
今天,這個政府的「制裁局」同樣打著「保護智慧財產權」與「為了大家好」的名義(有
沒發現?政府每次都以『為了大家好』來暗渡陳倉?大部分腦殘人也都會鼓譟買單???)打算
不經公開審查程序,封鎖特定網站。
請問,「被封鎖的網站=違法的網站」這件事情沒問題嗎?
首先,「違法標準」由誰認定?如何認定?有公開辯論的程序嗎?
其次,網站被封鎖了,你還怎麼驗證它哪裡違法?因為你再也看不到了啊!
「保護智慧財產」有錯嗎?「就算它沒錯」好了。
但「保護智慧財產」沒有別的作為選擇嗎?(你懂得醬子問嗎???)
Marvel的《內戰》(Civil War)並不只是一部科幻故事,也不是美國人專屬的想像。
它講的是歷史、是現實──是「自由/民主/人權」的辯證!!!
如果,我們的社會也能有這樣的反省能力,今天,可能就不會讓政府愚弄我們了!
(看得到這行字的人,你還有救。)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05-25 16:03:00
為什麼我覺得你有點語無倫次與現實脫離你在說什麼小朋友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5 16:04:00
那你覺得injustice 的超人呢?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5-25 16:07:00
其實自爆的那個是犯人 三流英雄算無辜的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4-05-25 16:07:00
.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5-25 16:09:00
註冊法也不是政府推的 是東尼史塔克故事連載的背景 其實也是在影射美國機場按指紋的事
作者: shadowsage (影法師)   2014-05-25 16:17:00
美國其實也有推動打著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案 但被人民聯名抗議民主的價值在於 人民可以表達自己對法案的態度和影響這也是為什麼你應該要守法的原因 因為這些法案是在你監督和授權的情況下通過的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4-05-25 17:28:00
一樓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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