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日本真實案例,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

作者: davidwu0123 (華而綺麗)   2014-05-25 20:48:07
以一個犯案當時未滿二十歲的人來說
他不可能想出那種策略
所以那是那團律師想出來的
一位律師這樣搞就算了,是一整團都這樣的話
能夠養出一整團這樣律師的環境沒問題嗎?
另外,倘若如果死刑一開始就不存在
他們就不用不需要硬把黑說成白的
因為本來就不會判死刑
至於少年有沒有悔意
如果有人認為跟社會無關
那就無法解釋為什麼日本的殺人魔比台灣多
我相信那不是因為日本人口比較多的關係
台灣到現在才出現第一起
我認為應該要把這件事情當作警訊
這是全體社會的責任──有些人譏諷這種說法
不過這正是我覺奇怪的地方
因為台灣本來應該是有人情味的地方
去否定這一點就算了,自己卻也成為了摧毀這項特色的催化劑
社會變得溫暖或許為必真的能夠減少殺人犯
但社會變得冷漠,我倒不認為就真的比較好
我想說的還是只有
有些人即使不要命,也要把世界一起陪葬,
面對這種人,只要他想死,而你不想死,那不管怎麼換都是你吃虧
作者: kgh (恩~~~)   2014-05-25 20:50:00
其實我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5 20:50:00
律師從來就不是尋求真相的 律師本來就是為了打贏官司如果你當律師是為了伸張正義 那你會很痛苦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20:51:00
廢死養出怎麼個狡辯律師怎麼不去檢討看看廢死是什麼環境
作者: Dirgo (靜!)   2014-05-25 20:51:00
殺人魔是指隨機殺人??那應該不是第一起囉....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5-25 20:51:00
伸張正義應該是去當檢察官比較好點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5 20:51:00
律師想賺得多 不是看你多會伸張正義 是看你多會打官司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4-05-25 20:52:00
最後一句的意思是只要他不死,你就必須跟他換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20:52:00
他們做的早就超過律師職責太多了,只是為了貫徹自己目的而已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5 20:52:00
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律師的存在不就是打[贏]官司的存在嗎?
作者: newtom   2014-05-25 20:54:00
古美門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20:55:00
律師要保護的被告的正當合法權利而非不擇手段,律師倫理也有律師倫理規範就有禁偽證,古美門只是反面教材實際上很多違法
作者: ababmiou (Ren)   2014-05-25 20:56:00
最後一句應該解釋成 他甚麼都可以不要 只要你付出代價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05-25 20:56:00
台灣不是第一起,尤其路上一堆飆車族。
作者: ababmiou (Ren)   2014-05-25 20:57:00
最大的代價是一條甚至多條命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5 20:58:00
現在這個社會 靠者正義良心是賺不了錢的當人在聘請律師時候 只會聘起打的贏的律師 而不是正義感
作者: Skabo (kaka)   2014-05-25 20:59:00
幫罪犯辯護脫罪賺大錢的律師不就是笑貧不笑娼的社會產物嗎~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21:01:00
的確是,所我也只是批評,連批評都不行律師典範就是方唐鏡了我看過替律師發聲的都把被告正當合法權利和程序保障掛在嘴上沒看過有誰說我以不擇手段像個方唐鏡為榮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5 21:07:00
程序正義是保護弱勢極為重要的一環,這有什麼錯?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5 21:09:00
盜亦有道嘛 為了贏什麼屁話都能說還需要律師倫理規範?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21:09:00
我有說錯嗎?只是回應什麼叫超出律師職責的概念不是贏就好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5 21:11:00
沒死刑就不用黑說白? 大事化小小事化沒聽過?
作者: jupei (沛)   2014-05-25 22:03:00
啥啊 人情味跟死刑有啥關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4-05-25 22:10:00
台灣有人情味所以要從輕量刑在街上隨機殺人的人?
作者: wefun (TOEIC認證905分)   2014-05-25 23:45:00
要保護善良有人情味的民眾 所以必須給惡魔死刑 ok?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5-26 02:30:00
因為他想死 所以不管判不判死刑 整個社會都是輸了鄭捷的案例 廢死和支持死刑兩方都得不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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