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was (糟糕! 對方已落跑了)》之銘言:
: 早上我有問一篇關於廢死與反廢死的文章
: 個人對於廢死與反廢與沒有明顯立場 只求合理性與邏輯
: 不過我現在觀察下來 確實是廢死比較有自己的主張
: 我覺得PTT絕大多數反廢死的人都以反廢死的角度去做出發
: 而不是挺死刑
: 我認為這兩個有很大的分別
: 因為沒有人針對為什麼要有死刑這件事情 可以說的清楚的
: 大部分的人總是說沒有死刑如何如何 或者針對案例去討論
: 甚至被推爆的文章也沒講清楚 死刑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
: 但是反廢死確實有他三大主張 討論串有
: 有人說因為死刑嚇阻犯罪 諸多實驗跟報告都沒有相關 而且是各國的研究
: 有人說死刑犯難以教化 所以死刑不再犯案
: 問題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不得特赦 也有同樣效果 還是說不清楚為什麼要死刑
: 還有人說他不想花錢養廢物 但是死刑比無期徒刑還貴 當然這是國外的狀況
: 不過我仔細分析或許價碼沒多高 畢竟死刑犯量少 改成無期徒刑 就增加幾個床位
: 而管理監獄最大成本應該是人事 所以如果增加的量不多 可能影響也不大
: 還有人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這是讓我最困惑的
: 台灣死刑犯其實不算多 wiki查的到
: 但是有死人的刑案很多 雖然我沒有統計過
: 所以我可能有5成案子有死人 但這些犯人都不是死刑
: 所以某些把國家機器當成尋仇工具的鄉民
: 可能沒發現我們台灣其實趨近於廢死的主張
: 因為你只要不是重大刑案 且犯後態度良好 有悔改之心 幾乎都不是死刑
: 甚至是比較重的案子都有機會不被判死
: 而如果你是精神病患 不管多大的案子都難以被判死
: 所以我們的法律其實對犯罪者有蠻大的寬容
: 當然我對於廢死還是有疑慮 因為國家元首如果喜歡動不動就特赦
: 判多重可能都是四年刑期 這一點是需要改變
: 然後對於犯人到底有沒有悔改之心 這應該要結合醫學的幫助 判斷上應該仔細 嚴格
: 而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應該要玩真的
: 我覺得台灣可能具備這樣的條件 可是不具執行力 因為政府都是兩光 不管哪一黨
其實如果從務實的角度來看,現行制度存在比廢死更大的漏洞,殺人
者只要裝模做樣幾乎都可以逃過死刑,無期後只要時間夠久就可
以重新自由,這樣的制度根本鼓勵犯人鑽漏洞,反而廢死是更能達成
將罪大惡極者永遠隔離社會,透過永不假釋的制度事實上比現況更務
實,經費只要從其名下財產或勞役獲得其實問題不大。
但人並無法擺脫其渴望報仇的心,這是人的本性,但務實來看,除非
我們可以更為嚴刑峻法加高死刑機率,否則我們的支持死刑反倒
是在幫助那些雜碎,但執行嚴刑峻法的難度可能比廢死還要高很多,
國際壓力跟我們那人為操控痕跡明顯的司法根本另人懷疑是否可公
正做出判決?我個人是絕對支持以牙還牙的做法,但現實存在太多
bug,我之前曾經發過一篇廢死確讓人比死還難過的文,還被發信罵
我變態,我當時是太過氣憤才會誇張到說割肝割腎折磨拉,但如果
能讓加害者永無止禁的贖罪(終身奴役賺錢賠受害者),其實更能嚇阻
犯罪。這只是務實分析,如果我有死亡筆記本,我也會自以為神殺很
我自認的壞人,但我沒有筆記本,我也沒有分辨絕對善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