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b571 (布萊恩)》之銘言:
: 為何鄭捷的弟弟會打赤腳呢 ?
: 因為哥哥的鞋被當作證物收走了
: 於是弟弟馬上就把鞋子脫下來給哥哥穿
: 現在那雙鞋都還在哥哥那裡
: 但這件事交到中X手裡就變成了行徑詭異這樣...
: 真是太下流了
為情-小時候暗戀失敗,目前無心儀對像與曖昧對像,劃去。
為財-不曾因為經濟因素困擾,劃去。
為仇-無複雜人際關係,不參加幫派,劃去。
為生存因素-後面有人逼迫他不殺不給活?應該沒有人去逼迫別人隨機殺的...或者像大逃殺
一樣不是你死我亡....可能性微乎其微,劃去。
學校方面-完成基本國教,同學一致認為此人偏孤僻,但並無傷害他人舉動,還是有談心
的朋友,也有約談輔導...刪去。
社會方面-會玩神魔之塔與LOL,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刪去。
家庭方面-弟弟看來對哥哥有不錯的親情聯繫~刪去。
刪到現在剩下哪一部分隱晦不清,希望那些護航的捫心自問,不該追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