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oun (skyoun)
2014-05-26 18:02:13沒有要引戰,就事論事
1.成年
離不開媽媽懷抱的,諷刺人家是媽寶
(假設)媽媽放手不管的、管教無效傷心欲絕的,又要把人家拖出來
(推倒前?)不是經常喊的很大聲.....刑事上的成年?
滿二十歲時,不是也覺得自己「民事成年」了,很偉大了?
2.禮俗
禮俗上,兇手父母或許會去上個香,或是致意一下
這只是「禮俗」而非「必要程序」
假設兇手的父母早就「對小孩完全失望」,甚至「宣稱切斷父子關係」
沒錯,他們可能教養失策,有些對社會的虧欠 (當然也有各種社會原因)
逼對方父母出面的意義,大概只有(金錢上的)賠償吧
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
1.兇手刑事成年,無父母責任
2.兇手民事成年,無父母責任
3.訴訟策略上,「父母缺乏管教」或「父母認真管教」,哪個比較容易得到「寬恕」?
4.兇手「有悔意」,有包含其父母表現?
5.不出聲狀態下,哪個單位要直接違反「個資法」?
6.如何減低損失?
7.如果是「斷絕親子關係」的狀況,關幾年(監獄協助管教),對父母有差別嗎?
所以哩,這有什麼好起鬨的?
要不要出來面對,那是對方父母的選擇
※ 引述《Karsho (Karsho)》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6902
: 2014-05-26 15:02
: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案件,兇手鄭捷父母至今未露面,被害
: 人張正翰的家人今天下午痛罵,「只會神隱!電話一通也沒有,也沒來上香,為什麼不出
: 面?」
: 張正翰的父親張振源說,兒子被殺害至今還不能放下,也不想原諒兇手,「為什麼不考慮
: 別人辛苦養大孩子的心情?為什麼不幫人想?」張振源說,鄭捷父母連最起碼的道歉都沒
: 有,不但沒親自來上香,連一通電話也沒有,這樣合理嗎?
合理?
先把「法律」、「道德」、「禮俗」分清楚
這報導只有轉述,可沒有「評價」
: 張正翰的親弟張書僑說,「鄭捷父母至今只發過一個書面聲明,真的有關心被害人家屬嗎
: ?難道要逃避一切嗎?只會神隱!神隱!人到底在那裡?為什麼不出面?」他說,現在自
: 己必須堅強,家裡現在只有一個孩子,「我一定要為哥哥討回公道!」
假設,(兇手父母)人出現了
可以保證不騷擾對方?讓對方維持正常生活?
這不就是「報復式的正義」? (廢死,不來救援了?)
中正理工、東海大學、電動戰友、國中老師.....,要不要出來道歉?
重點是賠償,不是道歉!
: 統一集團行政服務部理李世明與人資部經理施銓成今天下午前往張家致意;李世明說,張
: 正翰應徵儲備幹部是從2000多份履歷中挑出40人初試,他則是40人中的第一名,錄取機率
: 非常大,應張家人請託把通過初試的通知書帶來靈堂,讓家人燒給張正翰。
論調正在偏轉中
再次強調,重點是對被害者的賠償!
來點八卦吧,
提議,加害者應該貶為奴隸,工資用於賠償被害者
未清償法定賠償金額者,不得假釋,並得增加其刑期
如何?
作者:
kutkin ( )
2014-05-26 18:03:00要不要對方父母出面 也是被害者家屬的選擇所以咧 你又有什麼好阻止的
作者:
KIDDLEE (KIDD)
2014-05-26 18:04:00喔 你又那位 ?
作者: vidoci 2014-05-26 18:04:00
你這種無人格的思考就算了吧 浪費時間而以
作者: spt21ccc 2014-05-26 18:05:00
法律哈,原來社會只剩法律來約束
作者:
tv5566 (爽)
2014-05-26 18:06:00你那位 法官喔 去和法院說
作者:
Soreio (╰(‵皿′*)╯)
2014-05-26 18:06:00跟你沒關係 受害者家屬就是希望他們能道歉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4-05-26 18:08:00
領多少發這篇
作者:
kutkin ( )
2014-05-26 18:09:00ISP來源: 教育部 - (TANET-NET)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4-05-26 18:21:00
真抱歉 原來你是真的這麼想 不是領錢的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4-05-26 18:23:002你哪位? 又干你屁事?
作者:
siriusx (天狼星)
2014-05-26 18:30:00重點是道歉哪是賠償 賠償你陪的起膩? 你說啊你
這種思維完全是站在理性層面,不是賠償金錢真的可以撫平傷痛,道歉也是一種形式上的對被害者的撫慰好嗎唉~社會上就是有這種思維,太無語了
如果鄭捷父母連這種基本擔當道義都沒有的話,會養出這種殺人魔兒子也不意外
作者:
pubupig (afii)
2014-05-26 18:50:00如果上香是為禮俗 滾遠點比較好
作者: dogerii (嚇嚇) 2014-05-26 18:53:00
道義何在?
作者:
clkc ( )
2014-05-26 19:04:00不要再拿法律出來模糊焦點 沒人說有法律責任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4-05-26 23:06:00人家只是希望他們去上個香或慰問,又不是要她們去坐牢!關法律屁事?上個香,對受害人家屬表達教子不周延的歉意是會要她們的命嗎?護航護的那麼用力!
作者: Aylen 2014-05-27 01:17:00
很多護航的腦袋不知道想什麼~道歉有那麼難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7 09: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