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4-05-26 18:43:15當死刑已經無法嚇阻犯罪時
我們必須改良死刑
不要像現在死刑都是直接開槍打心臟直接斃命
應該以罪刑輕重分為:
直接開槍打心臟
絞死
鞭刑至死
凌遲至死
五車分屍
等等
像鄭某人怕痛,那就選擇一種讓他最痛的死刑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05-26 18:45:00其實這個提議不錯
作者:
ererer 2014-05-26 18:45:00帆神和廷神說廢死就是廢死
你錯了 死刑目的是震懾活人 所以痛不痛不重要但要夠慘
採取凌遲方式會換人權團體上街頭。死囚生活到老有保障
等你成功推行你的制度我幫你推回來順便請100份雞排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6 18:52:00把他跟馬英九關在一起
作者:
austin69 (肥宅就愛煮)
2014-05-26 18:57:00支持你,不過很多聖人恨不得讓死刑犯去玩PS,哈哈頗呵
人民變的嗜血 國家也可以合理刑求 廢文…喜歡酷刑去中東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4-05-26 19:02:00只要對國家有益 為什麼不能刑求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4-05-26 19:10:00抱歉 我的原則一向是寧錯殺不錯放 就算是我或親友被錯殺也一樣 只要抓到的真兇比冤死者多就好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6 19:30:00
台灣可以和中東國家統ㄧ
作者: AndersonTsia (Univ. of Delaware) 2014-05-27 10:46:00
贊成鞭打至死,是一種結合鞭刑和死刑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