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屍」露馬腳 妻載醉夫恐挨罰
蘋果
【吳傑沐╱苗栗報導】
開車「扛屍」(意指把酒醉者帶回家),小心露馬腳受罰!
苗栗縣有名中年婦人,昨下午開車行經台六線苗栗市新川里路段,
車上有名男子疑酒醉橫躺後座,大剌剌搖下後車窗,雙腳還誇張跨放車窗上,
引人側目,警方研判應是老婆將酒醉丈夫「扛屍」回家。
最高可裁罰九千元
昨下午二時許,有名中年婦人駕駛藍色豐田轎車,
從苗栗市沿新川里往後龍方向行駛,在經國路外環道、後龍鎮交界處的紅綠燈口時,
恰與《蘋果》記者併停等紅燈,記者按喇叭示警,
但轎車在前方路口左轉往麻園坑產業路口離開省道,研判應是當地住戶,
因時間點是午餐過後的下午二時,可能是老婆載喝醉酒的丈夫返家。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張中指出,從男子橫躺姿勢,合理懷疑他應未繫安全帶,
若被攔檢恐被開罰一千五百元,
若是在高速公路被攔查,則可罰三千到六千元;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條「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間恐有危險」也可裁罰三千到九千元。
該乘客雙腳跨出車窗行為,與一般開天窗,讓孩童頭部伸出車外兜風的車輛一樣,
行進間有危險性,都算觸法,將請車主出面說明後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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