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捷運殺人案受到社會矚目,立委廖正井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指出,本案證
據明確,希望法院能在五個月內判決確定。
廖正井說,這兩天他跑基層,很多選民問他,鄭捷何時會被槍斃?他問司法院秘書長林錦
芳,林說對個案不表示意見,但重大案件依規定就要速審速結。廖續問林錦芳,本案人證
物證很清楚,一審多久可以判出來,不要拖個一年半年的。林錦芳表示,如果蒐證齊全的
話,「很快」。廖正井要求司法院,一、二審不要超過兩個月、三審不要超過一個月結案
,「五個月內辦完,可以嗎」?林錦芳表示會轉達。
廖還對林錦芳表示,鄭捷粉絲一下抓到十幾個,恐生示範效果,審判不趕快不行,「鄭捷
案審的快慢,影響你們的預算審查。」
立委李貴敏也支持鄭捷案應速審速結的提議。她認為,這代表全民心聲,不是要司法院違
法,證據確切,就不要拖延,以預防類似事件再起,短時間內審結,以避免全民恐慌。
【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新北檢偵辦鄭捷隨機殺人案,迄昨天為止,已至醫院就訊十一
名傷重者,與傳訊八名輕傷者,僅剩五名被害人尚未應訊;檢方指出偵辦沒有時間表,但
會加快腳步,因證據取得要做到最齊全,才能讓審判越容易進行,不讓被告有機會脫罪。
法界指出,國際上對於重大案件的審理,都是寧可慢而不要草率,如果為了搶快而出現瑕
疵,將來勢必一再發回重審;法院不能為了圖快而犧牲程序正義與應調查的證據而未調查
。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4.05.27
3.新聞連結:
http://ppt.cc/rXqO
4.備註:
行政權凌駕立法權 立法權凌駕司法權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5-27 12:23:00KMT凌駕五權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5-27 12:23:00幹 這些立委館真大 要不要來當法官阿
作者: chiy16 (zz) 2014-05-27 12:23:00
重點是執行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7 12:23:00基層 聯合怎麼不敢寫住戶大會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4-05-27 12:23:00不是挺鄭捷,但這樣不就是干涉司法了?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05-27 12:24:00
印象中判死刑最少要跑七年才有可能定讞怎麼可能五個月..
作者:
AxelGod (Axel)
2014-05-27 12:24:00干涉司法
作者:
huangwm (心中明月當空無絲雲)
2014-05-27 12:25:00老共凌駕KMT
作者:
Altas 2014-05-27 12:25:00一堆白癡立委 司法關說怎麼不抓起來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7 12:25:00李貴敏律師 發言高度啊...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4-05-27 12:25:00想說哪位立委這麼沒法律素養,一查又是國民黨,該說不意外??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05-27 12:25:00五個月三審定讞...
作者:
kobilly (走來走去)
2014-05-27 12:26:00請依法行政,別給啥都要沒仔細審查就要通關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4-05-27 12:27:00
司法獨立 謝絕作秀
作者:
Altas 2014-05-27 12:27:00這跟挺殺人犯有什麼關係 立法權本來就不應該凌駕司法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4-05-27 12:27:00司法程序該怎麼走就怎麼走,不是挺不挺的問題。
作者:
p22934070 (王阿炮)
2014-05-27 12:27:00立委大決"預算"無雙!
作者:
Altas 2014-05-27 12:28:00BleedWang你懂五權分立嗎?該走的司法本來就應該走 要求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7 12:28:00廢死:你一定不懂我們最強的非常上訴
作者: garcia (極惡外星人) 2014-05-27 12:29:00
林益世的案子也快點判一判 早日還他清白 才能專心生小孩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05-27 12:29:00這麼快就想要結案,擺明有鬼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7 12:30:00連偵查都拖這麼久了何況審判
作者:
Altas 2014-05-27 12:30:00鄭嫌當然需要法律制裁 但是現在流於理盲的言論令人搖頭
作者: applesweety (蘋果甜) 2014-05-27 12:31:00
小刀>馬>>>>>>行政>>>>>>>>>>>>>>>>>>立法>司法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7 12:31:00不過我覺得可讓負責法官專門只處理這案暫不接其他案
作者:
wwwqoo (恩~~~~)
2014-05-27 12:32:00毛毛der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7 12:33:00樓上 你想太多 感情糾紛濫訟 毒品 三寶之類煩不完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4-05-27 12:34:00立法委員帶頭違憲亂政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5-27 12:35:00正常程序就好 限期就太誇張
作者:
ruqoo (nishimura)
2014-05-27 12:37:00立委好大的官威啊 干預司法是哪招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2014-05-27 12:39:00立委擺明想要拉攏人民
作者:
wagner (熊麻吉)
2014-05-27 12:40:00現在是怎樣 公然司法關說嗎
作者: opces 2014-05-27 12:41:00
毀憲亂政 鬼島就是有這群妖孽
作者:
finals (^^)
2014-05-27 12:41:00毛毛的........應不會後面是有人指使的吧 藉由此案來救援最近搞很大的其他事情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5-27 12:42:00立委干預司法權哦??
作者:
Joeng (癡情對誰不心傷)
2014-05-27 12:48:00立委自己的工作都做不好了..還管到別方面去
dnek,非常上訴只有檢察總長能提(刑訴441),干廢死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