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wy798546 (興大王陽明)》之銘言:
: 理由如下:
: 從小到大的教育,父母的身教會間接影響到孩子的行為,
: 從這點來推斷,鄭捷這樣的行為可能是受到父母親的身教所導致。
: 倘若他父母親在家的習慣優良,可能也忽略了如何愛跟教育小孩,
: 當然也有責任要出面向社會道歉。
我希望你也呼籲現在還在監獄裡的各位受刑人的父母,
都能出面向社會道歉.
: 台灣人其實都非常注重情分而把法跟理放在比較後頭的順序,
: 所以那些幫鄭捷父母辯駁的鄉民,
: 什麼孩子都已經成年了需要為自身行為負責,
: 那些都是把台灣文化拋在後頭不經思考的人,
: 就好比法官可能只生硬的讀著刑法,就倉促的判刑。
: 很多事,並不是出面道歉就是承認過錯,
: 而道歉本身的行為是一種彌補,一種形式上的責任,
: 兩老都活到這麼大了,這點基本禮貌都沒有。
: 這種身教會教出這樣的小孩其實一點也不意外。
依照閣下的邏輯, 我想你應該支持把秦厚修跟馬鶴凌挖出來鞭屍.
道歉本身的行為是一種彌補,一種形式上的責任,
兩老都活到這麼大了,這點基本禮貌都沒有。
這種身教會教出這樣的小孩其實一點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