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05-27 17:23:46刑事案件 傳喚證人不到可以拘提
證人如果做偽證 會被訴偽證罪
而且這種言論
就算是私訊
也構成性騷擾
建議受害者去提告訴
這是法律可以制裁的
並不是私德問題
2014-05-27 17:29:00
用英文開口就是國際交流,用中文就是性騷擾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5-27 17:30:00單純言語 很難構成性騷擾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5-27 17:34:00不曉得你是指哪個判決? 新聞上的就不用了
作者:
ispv7 2014-05-27 17:37:00開大絕呀 作證時說"好像是" "不太記得了" "印象很模糊"
作者: grooving 2014-05-27 17:37:00
這沒什麼好爭的 告性騷擾一定告的成
作者: grooving 2014-05-27 17:41:00
這案例最多就性騷擾而已 要強迫他交出東西或偽証不會成立
作者:
qobox (雖然依然莫名所以)
2014-05-27 17:43:00我比較懷疑他真的有錄到嗎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14-05-27 17:44:00台灣男都有王子病,法官也是台灣男
作者:
qobox (雖然依然莫名所以)
2014-05-27 17:46:00有錄到應該會開口要錢 錢能轉換那麼多東西 包刮..
作者: grooving 2014-05-27 17:54:00
我也覺得他沒錄到 不過他都自己講了就讓警察去煩他吧性騷擾案和當証人被傳喚就夠煩死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