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9108583 (pho)》之銘言:
: 同為世界上先進國家
: 美國在第一時間就公佈殺七人之處男宅宅
: 的個人資料,出生年月日
: 反觀台灣
: 深怕犯人穿不好,遭欺負,被人肉
: 什麼都保護的好好的
: 有沒有台灣有夠人本的八卦?
臺灣保護犯人
還有非常不保護被害人
這點真的很誇張
之前我無故在路上被揍 被罵
報警後對方也罵警察 妨礙公務
我只能凹到三萬塊賠償
對方一副只有準備兩萬塊就要和解
沒錢不然被抓去關的態度
然後開庭我是被害人法官還要我在被告的面前講出我的工作 住處 電話
(如果強姦案 殺人案也是如此嗎)
然後關於妨礙公務這條
法官居然問被告說:你希望我怎麼判你
對方說 我希望法官給我個機會 我以後不會再犯
法官說 好我就相信你給你個機會
妨礙公務是公訴罪耶
就這樣結案了。。。。
這就是我們住的鬼島
爛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