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現在就是死者為大
1.前車有注意 她沒注意
=>先看一下你考駕照的書有沒有告訴你要注意路況
2.水淹60公分 卻因為各種原因不敢開門出來
=>這一點就跟消防隊錯失救後拖車一樣
如果先拖車因為各種問題導致母子都亡,是不是又要鞭為啥不先破窗?
3.該下水道早在2年前就要以高架橋代替 是居民不肯
=> xxxxx的xx 你我都推了一把
消防隊有沒有責任? 一定有麻
水利局有沒有? 養工處有沒有? 市政府有沒有?
當然有麻
停在白線閃黃燈害酒駕的騎士自撞死都有責任了
誰責任最大? 想也知道是死者..
照記者跟議員的說法難道你們沒責任嗎?
為啥不早點發現這邊會淹水?
阿不是為民喉舌? 是搶收視博眼球還是搶鏡頭?
用點腦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