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自打嘴巴!馬英九曾說「保證不見中國領導人

作者: aerymani (伽利略與坂本龍馬)   2014-05-28 09:12:22
※ 引述《pjoe (Bye!Yesterday)》之銘言:
: ※ 引述《tamago1985 (Excalibur)》之銘言:
: : 今天(5月27日)新聞面對面姚立明拿出視頻給大家看了
: : 兩年前選舉前馬英九親口說當選後四年內絕不與大陸領導人見面
: : 但現在似乎超在意超級想跟習近平見面
: : 好像除了這件事之外其他都不重要了
: : 在下看完節目後去網路上找視頻
: : 果然真有這段新聞畫面
: : 補上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AG_9-ebNJA
: 如果大家一起募款並申請路權
: 然後在凱達格蘭大道前面用蚊子電影院
: 反覆播這段影片播個七天
: 應該會名揚國際吧?
http://eservice.mytaipei.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4149
臺北市使用道路集會申請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機關團體應檢附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申請人或代理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申辦
*繳費方式
1.網路繳款:無
2.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6日
2.網路申辦:無
3.須會外機關審查: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新建工程處工程配合科
電話:2759-6598或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072
傳真:2725-8079
*備註
1.保證金繳納:
申請人應於使用道路集會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均應計入,但春節假期除外)內向新工處現場提出申請,以現金繳納方式,由本處秘書室
開立本處台北市庫繳款單至台北富邦銀行繳款。
2.保證金退還:
於使用道路集會後,如無損壞道路及附屬公共設施,則於集會完畢後7日內辦理保證金無
息退還。如有損壞道路及附屬公共設施,申請人應負責修復,如不修復則由本處代為修復
,所需費用由保證金扣抵,如有不足則向申請人追償。
3. 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二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一次。
其實我有個建議,這麼白目的活動,也許可以交給交給專家來弄
要不試試試看請國寶級白目馮光遠來辦這個蚊子電影院呢?
作者: flydragon198 (Richard)   2014-05-28 09:16:00
確實有專業XD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5-28 09:17:00
加油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4-05-28 09:18:00
先知講的沒錯 當馬英丸開口講話時就是開始說謊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05-28 09:43:00
作者: ChenYi84 (Cy)   2014-05-28 09:50:00
Push
作者: polaris920 (海苔)   2014-05-28 10:55:0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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