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捫心自問 你父母要對你的行為負責嗎?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4-05-28 12:45:31
鄭嫌的行為,難道他父母就不用負責嗎?
(一) 從法律面論述
就刑法而言,鄭嫌已逾18歲的刑法罪責年齡,他必須對他的行為自負完全的罪責。
就民法而言,鄭嫌已逾20歲,具備民法上的完全行為能力,被須對他的侵權行為
自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不論就民法、刑法而言,鄭嫌都是必須自負責任,這點從法律上並沒有任何疑問。
這僅是單純就鄭嫌的個人責任角度而言。但社會多所質疑的是他父母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也就是說社會檢討的範圍是擴大的,而不能僅就鄭嫌一人的責任做單一個人的切割。
(二) 從犯罪學的角度而言
一個犯罪行為人的犯行,可能受到他自幼以來教育的影響、家庭、道德觀念、社會、
同儕團體等影響。也有可能他的行為來自於早發的家庭因素,可能他是需要多點點關
愛的人,但是他的父母給的關愛不夠,或是教育方式有偏導,以至於產生錯誤人格。
一般而言,一個人的犯罪通常是有一定目的,比如說因為經濟因素而偷竊,因為為了
滿足性慾而去強姦,因為與某人的嫌隙而殺人。但鄭嫌無差別的殺人,則已經超越這
個特地目的性的範疇,所以有必要探討他的性格成因。要探討他的性格成因,也就必
然要探討他的家庭與父母的因素。
所以從此面向而言,他的父母也是應該要負責的。
(三) 從經濟角度而言
鄭嫌犯案時還是大二的學生,在外一切開銷與學費,都是由他的父母供給,
換言之,他的父母對他具有經濟掌控能力。因此,對於這種依賴家庭而尚在就學的成年人
而言,還是不應該認為他有經濟與完全行為能力。他的父母還是應該要負責(道義上責任)
。否則,難道這個時期的犯罪行為人都具有無敵狀態?別人辛苦養的小孩就該白死?
至於說「這麼大了」父母還管得動嗎? 這是推脫之詞。
要談法律也可以來談,民法上規定父母對子女有管教權(懲戒權1085),任何時期都可以行
使民法可沒有說父母只能對未成年子女行使懲戒權,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可沒放在未成年篇
章。所以,從管教而言,鄭嫌父母還是應該要有所負責的。
(四) 從台灣民情傳統、中國古代倫理道德觀念而言 鄭嫌父母還是要負責
(五)小結:從上面四點粗略論述,除第一點從法律的個人責任而言外,
就其餘四點,鄭嫌父母就應該負責,不應該逃避推託,
不是說只有把鄭嫌拖出去斬了就算了。
※ 引述《preoff (po)》之銘言:
: 話說在前頭
: 我非常質疑鄭雙親遲來的「面對」
: 他們第一時間就該現身對社會交待他們所認識的兒子
: 但我對他們的要求也儘止於此了
: 就是「對社會交待你們所認識的兒子」
: 什麼賠償 跪下謝罪其實都可以免了 你愛脫產保全自己是你家的事 法律上沒有人可以搞你
: 社會對你們最大的疑惑就是「你們是怎麼教養出這樣一頭怪物的?」
: 對此點釋疑 勝過你們對鏡頭說「請法官快處死我兒子」
: 沒有人想看這齣
: 撇開鄭父母有什麼國民黨政高層背景或惹不起的企業主傳聞
: 我想問在座各位 理應大部份都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了
: 你父母說的話你照辦嗎?
: 你父母管得動你嗎?
: 你父母要為你在外的言行負責嗎?
: 你殺人放火 你父母就要去給別人下跪嗎?
: 如果你的答案是no
: 我覺得對這對父母的許多其他責難就不必了
: 我固然覺得他們躲一星期的行徑非常low
: 出面竟然是「請法官快處死我兒子」
: 大傻眼
: 媽的沒人想聽這個好嗎
: 大家要知道的是「你兒子的家庭生活面貌,你兒子的人格養成脈絡」
: 現在這對夫妻最讓人看不起的不是他們養出這樣的怪物
: 而是他們種種作為給人急於切割的印象
: 連探監都沒有
: 你們對你們養出的怪物沒有任何一個問號嗎?
: 與其說鄭捷是怪物
: 這對父母的行為我覺得更像怪物
: 太不像為人父母會有的舉動了
: 回到本問
: 大家
: 你們的父母
: 真的需要為你們的言行負責嗎?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05-28 12:47:00
小結: 完全不用負責,要負責全世界都有責任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4-05-28 12:47:00
我已經受夠這個討論串了
作者: shion770119 (老衲)   2014-05-28 12:48:00
那你就不要看
作者: tsaiyt (tsaiyt)   2014-05-28 12:48:00
喔 去跟法官說吧~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5-28 12:48:00
問政節就知道 負姆有沒有責任啊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05-28 12:51:00
基因影響比較大,so父母要貢責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4-05-28 12:52:00
養不教 父之過
作者: vincentdd (普魯士藍)   2014-05-28 13:03:00
講太難護航者最好是會懂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8 13:09:00
喔 然後呢 到底要負責的結果是啥 講清楚好嗎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8 13:09:00
哪裡無敵了 都要被判死刑了還無敵咧
作者: qaz8520 (謎)   2014-05-28 13:10:00
這麼大了父母還管得動嗎說這話的我敢說他不是未婚就是未生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8 13:11:00
從經濟角度來看上班族經濟收入來源都操在老闆手上以後上班族犯法老闆也要負責啦
作者: qaz8520 (謎)   2014-05-28 13:11:00
我不是為這鄭畜生的父母護航而是現在小屁孩跟以前的管教方式不能比.父母和老師動不動還會吃上家爆和體罰..官司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8 13:30:00
請問你說受害者家屬的角度 受害者家屬向加害人父母請求的基礎是什麼呢 人情世故 還是道義責任呢?
作者: a87247 (星巴克2046)   2014-05-28 13:32:00
這樣總同大人要負責嗎
作者: mizu88 (哀川潤)   2014-05-28 16:59:00
那依2這說法,跟他有關係的人都要負責囉..老師.朋友..真衰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4-05-28 18:52:00
你的邏輯根本有問題 照你的觀點無不無敵 和那個時期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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