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幼照法修正案 送朝野協商

作者: ukyo1024 (京)   2014-05-29 19:08:04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幼照法修正案 送朝野協商
【聯合報╱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2014.05.29 05:39 pm
爭議不斷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18條修正案,今進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但
教育部與朝野立委間各持已見,相持不下,最後逕送朝野協商,未有結論。
立委提案修改15條新增「當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可協同教
學」,並刪除18條原先「5歲班需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規定。
針對第15條新增「當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可協同教學」,
教育部認為,學前階段應採統整教學方式,重視幼兒全人發展,如果同意音樂、體能等專
長者進入幼兒園現場教學,可能會變相成為分科教學。
教育部表示,學前階段語言學習順序應為先母語、後國語、再英語,因此幼兒園有必要強
化本土語言教學,因此建議具認證之本土語言專長者,可於教保服務人員在場時協同教學

提案立委黃志雄表示,公私立幼兒園有許多專業特色課程,例如奧福音樂、幼兒律動等,
如果有教保人員在場時,相關專業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將讓幼兒學習內容更豐富多元。
針對第18條刪除原先「5歲班需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的規定,教育部認為,5歲班需
有1人以上為幼教師已屬最低標準,與世界其他先進國家相較趨於一致。5歲幼兒即將進入
國小,為利幼小銜接,仍應配置幼教師,提升整體教保服務品質。
教育部表示,為協助現職教保員取得教師資格,已於師資培育法第24條修正條文規範,開
設幼教專班,提供在職教保員進修,並將托兒所改制幼兒園配置教師的5年緩衝期改為8年
,延長到2019年。
教育部表示,未來也將研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朝教師及教保員一元培育方向辦理,
統一大學畢業後從教保員做起,透過檢定、徵選,進而成為幼教師,解決長期以來幼保系
畢業者無法取得教師資格的問題。
黃志雄表示,幼教師和教保員應該一起努力、分工合作,幼托整合前,教保員可以獨立教
大班,現在規定5歲班需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教保員當然會覺得工作權被剝奪。目前
私立幼兒園8成是教保員,2成是幼教師,幼教師嚴重不足是現實問題。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708633.shtml
4.備註:
看起來DPP也有委員提案支持刪除...這...
作者: linih2002 (輝)   2014-05-29 19:10:00
私人拖兒利益遊說很強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4-05-29 19:10:00
管他們的 自己的教育自己救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5-29 19:24:00
被送入黑箱了..。
作者: sed99975 (sed)   2014-05-29 19:24:00
逼人不生小孩啊
作者: MarkWebber ( 光用yahoo新聞網頁比耶)   2014-05-29 20:03:00
很糟糕的法案
作者: PTMY   2014-05-29 20:39:00
一班兩師 教保員還是可以配一名教師 繼續教自己的孩子阿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4-05-29 21:20:00
替私立解套吧
作者: ntutbj (treasure )   2014-05-29 22:11:00
委員有股份的阿
作者: SanadaMizuki (迷途小書僮)   2014-05-29 22:53:00
說穿了只是因為業者想要壓成本,補個幹
作者: pchunter (po)   2014-05-29 23:06:00
立委收私幼老闆多少錢? 甘協商你妹 根本不曉得收私立幼兒園業者多少錢
作者: guesgues (波勾斯波唷....)   2014-05-30 00:01:00
立委本身根本就是私幼業者
作者: bettyant   2014-05-30 17:57:00
如果私幼願意出高一點薪資會請不到老師嗎
作者: ueyfn (又)   2014-05-30 18:21:00
私幼老師不願意去就是因為錢少事多工時長啊
作者: bettyant   2014-05-30 19:46:00
所以問題在於私幼,不想花錢哪會有人願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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